简介:近年来,通过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活动的深入开展,执行了一大批积案,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有所缓解。但是,“执行难”仍然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法院,“执行难”的现象更显得突出。巴中市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当年川陕革命根据地所在地,属典型的老、边、穷地区。近年来,巴中市两级法院从实际出发,对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绩,2000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3289件,比上一年增加了4.25%,结案率达85.5%,2001年1至9月又执结案件1013件,
简介:流浪乞讨是每个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将面临的社会问题。本文探讨英美国家处理这一问题的历史经验,以及迁徙权的宪法保障在美国的历史演进。在内战后修正案通过后将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历程中,美国逐步确立了贫困人口的迁徙自由。尤其是经过20世纪20年代末的经济大萧条后,美国社会普遍转变了对流浪乞讨的看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联邦法院开始通过州际贸易条款限制各州与地方控制穷人迁徙的法律。此后,法院又通过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条款,撤销了某些禁止穷人流浪以及对新居民的社会福利施加不合理条件的地方规定。到20世纪60年代,美国穷人的迁徙权才可以说是牢固确立下来。这段历史告诉我们,迁徒权是市场经济和人权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在法制统一的国家里,它是公民权的题中应有之意,因而应当受到宪法保障。迁徙自由的宪法保障不仅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国家统一和公民平等的重要体现。
简介:一儿童,代表着未来和希望.勿庸讳言,儿童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宝贵的财富.作为未成年人,由于他们的身体和心智尚未发育完全,一般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而且,他们的权利的实现大多依赖于家庭、学校、社会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父母、老师、监护人和社会其他各界均有自己的利益诉求,经常与儿童的利益发生冲突.
简介:残疾儿童特别照顾权是指每个残疾儿童均有权得到维护其尊严、促进其最大限度自立、保障其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过上适当而充实的生活之特别照顾的权利。它既是确保残疾儿童人性尊严之体现,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之要求。从目前我国残疾儿童特别照顾制度来看,相关内容较全面,但其实现仍面临诸多困境,难以尊重和满足残疾儿童的个体差异和特殊需求,有理念、立法、经济及社会层面的因素。而域外残疾儿童特别照顾制度较完善,相关经验可资我国借鉴。因此,其实现应信守缺陷补偿与潜能发展相协调的理念,修正残疾儿童特别照顾法律体系,构建多元残疾儿童特别照顾体制,健全残疾儿童特别照顾配套设施,以促进残疾儿童特别照顾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