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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後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

  • 标签: 国务院常务会议 信息公示制度 企业信息 暂行条例 审议 市场秩序规范
  • 简介:前不久,美国纽约发生了一起利用互联网盗窃的“Kinko案”。一名25岁男子在Kinko位于曼哈顿周围地区的13家复印店的公共电脑上安装了按键记录软件(Keylogging),并通过这种软件复制并窃取了450多人的个人信息.然后根据这些信息从受害者的银行帐户划取钱款,转存至他以这些人的个人资料开设的新帐户中。此外,他还在网上兜售这些信息

  • 标签: 美国 间谍软件 远程管理 系统管理员 窥探软件 信息安全
  • 简介:2013年8月17日.北京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公证协会在中国科技会堂举办了“北京市公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会暨交流演示活动”。中国公证协会会长丁露、副会长王福家,北京市司法局纪委书记邓建生出席会议。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天津、河北、山东等地主管领导和部分业内专家应邀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各区县司法局主管局长、公律科科长,全市25家公证处的主任、公证员及部分业务辅助人员共350余人观看了技术演示。

  • 标签: 信息平台建设 公证管理 北京市 中国科技会堂 成功 主管领导
  • 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长沙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纲要》,增强中小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近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市经委、市司法局共同创建的长沙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启动。

  • 标签: 服务平台 企业法律 长沙市 《中小企业促进法》 工程实施 企业成长
  • 简介:从权利的角度审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问题是企业为实现公众环境知情权而履行的义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义务,无论对于公众自身财产及生命健康利益的维护,抑或对于环境公共利益的提升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实现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成本考量之间必然存有合理边界,这种边界尽管很难确定,但是,至少在环境法律或其他法律中区分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与自愿性是其衡量的一个参照标准。由于环境问题多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致,因此,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也就体现于企业环境治理的全过程,即企业环境的预防性信息、治理性信息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救济性信息。当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由于缺乏统一的环境信息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以及方式等都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性。

  • 标签: 企业 环境信息 信息公开
  •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7条创设了“公共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针对“哪些企业具有信息公开义务;如何界定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资格”的问题,本文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论证:首先,立足规范视角,对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梳理,引出内涵界定不明和外延概括不清的主体资格问题;其次,通过法官视角和学者视角,具体考察了相关裁判和学说的思路及其在逻辑论证上难以周延的不足;最后,透过域外视角,并再次回归规范视角,并借由“公用事业”推导出公共企业信息公开主体具有行为的公益性、一定的垄断性、受行政规制性和受政策支持性这“四性”,进而提出“两步走”的主体资格识别标准。

  • 标签: 信息公开 公共企业 公开主体 规范法学
  • 简介:在2014年3月15日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联合发布《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测评标准》。这是我国互联网领域首部由独立第三方学术机构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测评行业标准,严格遵循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准则,是在充分考量消费者个人权益保障与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标准》以知情同意原则、合法必要原则、目的明确原则、个人控制原则、信息质量原则、安全责任原则为基本原则,制订了包括知情同意、收集、加工、使用、转移、个人控制、政策修改、安全责任、特殊领域的个人信息在内的指标体系。

  • 标签: 个人信息 隐私权 互联网 测评标准
  • 简介:21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案件多发,相应的反垄断规制成为理论与实务的双重难题,'滴滴'与'优步中国'合并案再次将该问题推向'风口浪尖'。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特有属性决定了其不断集中的需求和现状,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平台企业合并不需要反垄断规制。目前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的事实与规范现状,决定了反垄断规制需首先克服事前申报困境,确保适格案件进入审查程序。审查过程则需依照体现互联网企业合并特性的实体标准进行分析权衡,阻却危害市场竞争的企业合并。

  • 标签: 互联网平台 企业合并 事前申报 审查标准
  • 简介:一、前言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自2014年开始以学术研究、民间观察视角关注互联网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基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以及OECD《关于保护隐私和个人数据跨国流通的指导原则》,APEC《隐私保护纲领》,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指令等国内外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于2014年3月15日,本中心联合中国科技法学会,针对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发布了《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测评标准V1.0》(简称'《测评标准》1.0版'),应用此测评标准测评了20家企业的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旨在促进企业制定规范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合法利用在经营活动中收集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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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聚集碎片化资源,通过制定、发布与执行规则,成为重要的市场规制主体。网络平台具有了类似于其他市场规制主体的"立法权"、"执法权"与"司法权",并创制了各种新型的规制措施。网络平台的规制,是市场结构进化的结果,属于市场内部的规制,更加便利、专业、高效。网络平台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市场规制主体结构,形成新的市场规制主体圈。网络平台的规制证明"政府干预之法"的提法与观点是有害的,至少是不准确的,应予以修正。网络平台的出现,将开启"平台化治理"的新的市场规制时代。

  • 标签: 市场规制主体 网络平台 市场规制权 市场规制主体圈
  • 简介:年初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检察院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平台,传递检察好声音。一是革新理念,把新媒体宣传提高到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二是更新内容,紧紧抓住话题热点,紧跟重大节日宣传点,精心策划,善用“网言网语”讲好检察故事,多角度展示检察好形象,传播检察正能量;三是创新形式,利用图文、视频、H5等表现形式,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文窜可读性和可传播性。

  • 标签: 媒体平台 利用 隆林县 检察院 检察事业 媒体宣传
  • 简介:近日,一场关于某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成立自首情节的辩论在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的局域网上悄然展开。参加辩论的不仅有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也有后勤保障部门的人员。参加辩论者结合案例从理论的层面对自己所提的观点进行有深度、有广度的分析论证。不同的观点针锋相对。讨论气氛热烈。该院检察长陈世炎表示,今后将借助网络平台,让更多的干警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这样做既可为检委会决策提供参考,又可以带动该院的理论研究。

  • 标签: 网络平台 南安市 福建省 辩论 赛场 后勤保障部门
  • 简介:近年来,扶绥县检察院把检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拓宽检务公开的渠道,不断拓展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一是高质量完成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部署应用,二是建设了检务公开服务区,三是提升检察户网站的服务功能,四是运用新传媒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传统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宣传方式进行公开,六是通过专项活动进行公开,七是健全完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 标签: 扶绥县 创新 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检务公开 开平 平台建设
  • 简介:伴随着“分享经济”的扩展,互联网平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其治理日益得到各方关注。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网”)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姚某因出售掺假猫粮被判赔偿原告淘宝网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

  • 标签: 互联网平台 治理 社会经济生活 淘宝网 分享经济 合同纠纷
  • 简介: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一种大众选择的购物方式。但在网购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网上商户的“售假”也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我国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姚某赔偿原告淘宝网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有学者认为,该案可以看成是平台治理路径的某种新尝试,同时这也对更加广泛的分享经济平台治理有着借鉴意义。

  • 标签: 网购 打假 首例 购物方式 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
  • 简介:一、引论:平台责任的语境和概念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移动智能终端广泛普及、大数据技术应用不断深入,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不断向纵深延伸拓展、朝各领域传导渗透,泛在、移动、智能、普惠的新特征更加明显,风险与机遇的碰撞更加激烈.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应用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交流模式,构建起了现实空间之外但又与之密切联系的网络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时间和距离的限制都从根本上解除了,企业甚至个人都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得心应手地处理他们的事务.'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以互联网平台为中心的新型社会关系架构的形成.

  • 标签: 民事责任研究报告 网络平台民事责任
  •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本的出路就在于司法公开,没有公开,公正无从谈起。司法公开既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制约司法专断的有效方法,也是提升法官业务素质、提高裁判质量、防止外部干扰的有效途径。正因如此,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直是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纲要中的重要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司法公开和以往相比在方式方法上有了重要的变化。如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司法公开制度全面、深入的改革,以充分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这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全国各级法院也对此展开了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几个司法文件,并下发通知,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部分法院开展深化司法公开的试点改革。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公开 平台建设 信息时代 现代信息技术 主任
  • 简介:随着消费升级,越来越多的高品质闲置商品出现,网上二手闲置商品交易正在成为刚性需求,市场迅速扩大.然而交易平台在给各位淘友带来物美价廉闲置品的同时,各式陷阱也随之而来.接下来,就给大家介绍几种二手交易诈骗套路.

  • 标签: 交易平台 商品交易 消费升级 刚性需求 物美价廉 闲置
  • 简介:网络平台是极其活跃的新型网络主体,网络平台犯罪形势严峻。但司法应对呈现出整体疲软的特征,暴露出立法规范供给与理论跟进失衡的制度瓶颈。立足刑法教义学,应当确认网络平台作为新型网络犯罪主体的理论地位,以技术+功能标准明确网络平台类型,实现刑事责任法定化。今后,要着力增加网络平台作为新型犯罪主体,设定具体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为追究网络平台的刑事责任提供充足的规范依据与理论指导。要对网络平台进行类型化分析,使网络平台刑事责任形态更具体,并便于相互划清界限。充分重视网络平台法定义务的地位,在准确厘定平台义务的基础上,应坚持实质必要原则,设定具体义务以优化归责原理。

  • 标签: 网络平台犯罪 平台主体化 平台类型 网络安全管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