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仅要体现为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而且更要体现为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效能。从国家治理效能上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成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任务。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完善、成熟、定型制度和体制机制调整、创新、再造的过程。要取得全面深化改革的胜利,必须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相结合,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相统一,提高国家治理效能。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内在统一,赋予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新时代的内涵。
简介:农村基层治理事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征。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在经济社会条件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乡村社会自身内部也存在差异,由此造成基层治理的不均衡性。我国不仅东中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巨大落差,而且在南北方农村之间也存在着文化差异,这些构成了农村基层治理的不均衡基础。可从村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两个维度,构建村庄治理的理想类型,并结合区域分析来展示我国农村基层治理的不均衡性特征。对于农村基层治理的不均衡性分析,可纠正“千村一面”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两类研究误区,增进对农村基层治理复杂性和规律性的理解,这在政策上和理论上都具有积极意义。
简介:当前,网络诈骗犯罪频繁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总体上,网络诈骗犯罪在手段、时间、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样态。实践表明,网络空间对传统三维空间的极大突破、网络监管主体不尽职和针对被害人的"私人订制"共同促成了此类犯罪的发生。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引领下,必须多方合作、多元并举、多管齐下,有效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体四方的力量来治理网络诈骗犯罪。
简介:有利益的村庄就会有乡村“混混”的身影,乡村“混混”积极介入乡村治理事务,型塑着基层治理生态。在富有矿藏的资源型村庄,对资源垄断利益的维持往往需要暴力,乡村“混混”通过滋扰和压制来参与利益分配。在城郊村庄,征地拆迁涉及各种重要利益,“混混”以暴力和暴力威胁为基础,对“钉子户”形成压力,采取各种边缘或非法手段参与利益博弈。在一些传统农业型村庄,自上而下的各种项目投入落地,项目的争取、实施、推进过程,“混混”都可以参与其中,分享利益。“混混”介入乡村治理,形式上发生在市场和社会领域,政府处于超然位置,可以规避直接的责任。基层政府容忍或利用“混混”参与基层治理,源于行政体制内上下级之间责、权、利分配不对称背景下的“制度创新”需要。基层治理生态的改善,需要从多方面着力。
简介:在“一带一路”的伟大倡议下,对外文化贸易和跨境文化交流增长迅速,我国文化创意产业依托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政策优势繁荣发展,产生了进一步优化文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提升政府文化治理能力的需求。为此,我国现已建立和筹建诸多文化保税区,以推进创新文化贸易实践模式及创新实践的体制改革。现阶段,我国文化保税区以税收减免为核心,以高效的服务为基础,为我国文化经济搭建起便捷化贸易平台,在聚集文化创意产业资源与促进对外文化贸易的发展中驱动效应显著。在国家文化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的背景下,我国文化保税区在实践运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足,需要在研究文化保税区实践模式的基础上,找出阻碍其治理机制创新的原因,探析发展中国家政府治理创新的路径,推动我国文化贸易国际化进程,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简介:从抽象的意义上而言,区块链是一种试图通过“A为人人,人人为A”的安排来达成自A组织的技术。在区块链构造的社区空间里,可以用一致同意的民主方式解决争议,所以不需要某个权威中心来做最后的裁决者。但是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替代不了中心化治理的核心功能:公正认定问题、公共物品的搭便车问题、贫富分化问题和社区建设问题。这使得区块链技术在当下并不能广泛用于公共治理领域。区块链技术对于公共治理的最大改善之处或许仅限于信息记录层面,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中心化治理的核心。一、区块链自身不能解决公正问题解决公正裁决问题是公共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也需要法院法官来裁决。在很多情形下,法律制度也并不能完美地解决纠纷,比如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就往往存在着道德挣扎。但是区块链技术只能对结果进行认定和记录,而并不能对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予以分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