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该制度的种种弊端已阻碍了我国住房金融事业的发展,同时潜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也不容忽视.借鉴德国住房银行成功经验,改革我国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制为"住房公积金专业银行",同时行使政策和商业职能.这样将解决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制度问题、公平问题,促进住房组合贷款发展,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大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简介:<正>日本:住宅金融公库作用大日本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政府住房政策的基本思想是:第一,住房是私人财产,不同于道路等公共财产。因而后者由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前者应该由市场来供给和分配,即住房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其生产、供应、流通及分配。第二,市场并不能确保为国民提供优良的住宅,因而政府必须对市场进行干预和指导。政府干预的方式:一是通过融资、税收手段诱导市场向政府的住房目标靠拢;二是通过建立公营住房机构,直接向国民提供住房。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本政府建立了以住宅金融公库、日本住宅都市整备公团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住宅金融公库的资本金为972亿日元,由国家投入,归公库所有,其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低息贷款。公库的信贷对象可分为三类:一是居民,二是住房发展商,三是住房用地开发商。对居民的贷款,主要受益者是中低收入居民,且建、购住房面积越小,利率越低,体现
简介: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是渐进式的,渐进式的房改避免了激进式改革中因利益关系迅速调整而引发的社会震荡,较好地实现了房改深化、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共同目标。根据不同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特征,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初步实践阶段(1980年6月—1994年6月)、综合配套阶段(1994年7月—1998年6月)、全面推进阶段(1998年7月—2007年7月)和结构调整阶段(2007年8月至今)。在对各阶段的房改政策进行梳理、分析与评介的基础上,可以发现: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有效介入,居民住房消费梯度观念的形成,房地产开发商责任感的增强,分层住房供应体系的完善,全国住房普查的适时开展以及其他配套改革的整体推进,将是影响今后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关键。此外,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资源环境条件的制约,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往往表现出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特征。因此,如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居住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