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康德之后的现代哲学中,“时代”(时间)意识不断得到发展和强化,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把“时代”理解为“理性”得以聚集和“成型”的根本原则,并由此将哲学理解为“被把握在思想中的它的时代”。而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不仅把整个“存在”都“时间化”了,也将“时间”的功能“实践化”了。而刘小枫先生不久前发表的《如何认识百年共和的历史含义》一文中对“启蒙”观念的批判和对“德政”的颂扬之所以在学术界引起了巨大争议,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意识到现代哲学首先应该具备“时代意识”,没有对“当代中国”与“中国传统”和“(后)现代西方”所处的“时代”差异做出深刻的反思,从而产生了认识百年共和对我们(当代中国人)“历史含义”上的局限性。
简介:先天综合判断的第三者问题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纯粹审美判断作为先天综合判断,其第三者问题同样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重要且合理的问题。但是,学界对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关于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所做的研究往往忽视了纯粹审美判断的第三者问题。研究表明,审美共通感是联结纯粹审美判断的主词和谓词的第三者,是赋予纯粹审美判断普遍必然性的先天根据。因而,可以将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理解成是针对审美共通感所做的演绎。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审美共通感的地位是基础性的,因此,它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发挥的作用就不仅仅是功能性的,更是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简介:作为思维的一个先验主体的“我”是一个伴随着一切概念的意识,它只能和意识到它的作为内感官的经验性意识一同“出现”,这是康德对“我”的最为基础性的认识。在实践哲学里没有出自感性的病理学的我的地位,尽管也考虑到了肉体性的“我”的有限性,但理性自己就已独立地规定了意志。理论化的“我”也探入到情感领域,情感得依赖一种朝向知识的可传达性。所以康德理论化的“我”伴随着其写作,其风格是先验哲学无风格的风格。但理论化的“我”在康德那里是无疑具有情感侧面的,如对道德律的敬重始终是这一理性原理的最为紧密的伴随物。另外,康德字面上并不出现的理性的“我”即使是理论化地隐匿地加以表达,还是必然具有其参与世俗生活的社交性。
简介:本文以海德格尔的早期哲学为例探讨了海德格尔的世界理论,这种世界理论不同于传统形而上学的世界理论。传统形而上学在存在的顺序上认为世界先于人的认识和人的语言,由于它在世界向人发生之前就预设了世界的存在并把它作为最为原始的研究对象,所以,它在陷入独断论的情况下先后经历了从本体论向认识论再到语言学退守的命运。海德格尔则相反,他在发生的顺序上认为在人的生存活动中向人发生的世界是最为原始的世界,人则在世界发生的过程中成其为人。在此过程中,既有着生存论的认识(视),也有着生存论的语言(话语),它们都是人之生存以及人和世界在生存活动中发生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在他看来,传统形而上学的世界以及认识论和语言学,都不过是发生意义上的世界以及视和话语的派生物。因此,传统形而上学从古代的本体论开始就走入了误区,他的世界理论不过是一种纠错性的理论。我们认为,世界只能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对人来说,发生意义上的世界才是最原始的世界,所以海德格尔的世界理论意味着哲学思维的进步。
简介:施莱尔马赫是现代新教神学之父和著名的古典语文学家,他创造性地综合了新教神学的解释学传统与古典学界的修辞学和语文学传统,使解释学从特殊解释学转变为一般解释学(hermeneuticageneralis),由此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他也因此被称作"现代解释学之父"。他在1805-1833年围绕解释学做了近10次学术报告和演讲课。可惜的是,与他的辩证法和哲学伦理学一样,他始终没有公开出版他全面深入论述其解释学体系的专著。不过,他的解释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保持了连续性和一贯性。他在1805年首先以格言的形式陈述了他对解释学的一些随想,接着在1809-1810年以草稿的形式描述了他的理论设想,最终在1819年以更具体的纲要阐述了他对解释学的比较成熟的看法,他的1828年和1832-1833年演讲都以此纲要为基础,并增加了一些边注和评论。在这个纲要的导言中,施莱尔马赫对解释学的本质、目标、种类和方法等作了简明扼要的论述,基本上呈现了他的一般解释学的理论框架。
简介:本文首先要探讨的是,布伦塔诺如何尝试根据存在之类比的学说这一线索,来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展开系统化。对存在者及其多重含义的追问集中于范畴分析。海德格尔对布伦塔诺解释中的这一决定性要点的解读,是极具批判性的。他的批判经历了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对传统判断理论(作为真理的位置)的解构,然后是对存在(ousia)的时间性解释,最后是存在的真理含义的明确提出。与布伦塔诺不同,海德格尔尝试以一种源初的发生方式揭示范畴的发生行为,这取代了布伦塔伦提供一种“范畴系谱学”或者一种“范畴演绎”的尝试。自此,重要的是,将构成希腊之现成范畴的背景的原初经验加以突出:希腊存在论的源始规定是从制作(poiesis)范畴中派生出来的。同时,要批判性地探讨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存在论阐释的可能性和界限。
简介:有关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研究一直以来主要集中在他的前期与后期思想上。但他的哲学在前后转型时,中间曾经历了一个思想剧烈变化的过程。1929年,维特根斯坦返回剑桥,并提出与他前期哲学思想不同的新的思想——现象学思想。维特根斯坦将我们感觉的当下经验视作"现象",用来描述这种现象的就是他提出的"现象学语言"。现象学语言作为描述现象的工具以及现象显示的场域,在对现象的描述中尤为重要,所以阐释现象学语言的过程就是展开维特根斯坦对现象思考的过程。维特根斯坦将我们对一个实体的描述划分为两种描述方法,一种是将它当作物理对象用物理学语言描述;另一种是根据我们感觉的直接经验得来的现象和现象背后的逻辑形式要用现象学语言才能描述。维特根斯坦对于现象学语言描述现象选取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他多次提到的"颜色不相容"现象。颜色不相容就是说"同一个地方不能同时存在两种颜色"。颜色不相容的可能性不是事实的可能性而是逻辑上的可能性,因为颜色不相容是由于颜色系统自身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表达它的命题,也受到命题内在句法的规定。所以现象学语言是一种先验性的研究。但是现象作为"似是而非的当下"与在时间中的现象学语言是矛盾的,并且现象学语言由于自身描述的是个体的感觉经验,它与私人语言一样,一旦存在就会造成语言表述与交流功能的丧失,所以它们不可能存在于共同体中。由于外在与内在的原因,现象学语言在1929年底被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同时维特根斯坦将目光聚集在了日常语言上,渐渐展开了他的后期哲学。
简介:黑格尔《逻辑学》“量的关系”概念的一个基本含义是,它(们)是对当时的数学化的自然科学规律的内容的一种纯粹、理想而绝对的理解把握。从概念上讲,“量的关系”诸概念是有质的意义的内涵量领域的本质东西,这与数学化的自然科学规律是那些可量化的自然现象的本质这一点是一致的。“量的关系”诸概念的具体规定性来自黑格尔借其量的概念对当时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数学化的自然科学成就的理解消化,同时也与整部《逻辑学》的结构相呼应;具体说来就是:“量的关系”诸概念在量的水平上映现了整部《逻辑学》从存在论经本质论到概念论的发展运动。这一发现对我们深入理解“量的关系”概念及整部《逻辑学》都颇有意义。此外,本文还澄清了《逻辑学》在“量的关系”概念的论述中的某些不足和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