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天综合判断的第三者问题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纯粹审美判断作为先天综合判断,其第三者问题同样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重要且合理的问题。但是,学界对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关于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所做的研究往往忽视了纯粹审美判断的第三者问题。研究表明,审美共通感是联结纯粹审美判断的主词和谓词的第三者,是赋予纯粹审美判断普遍必然性的先天根据。因而,可以将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理解成是针对审美共通感所做的演绎。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审美共通感的地位是基础性的,因此,它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发挥的作用就不仅仅是功能性的,更是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简介:美德与知识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个十分重要但又充满争议的问题。苏格拉底提出的“美德就是知识”命题中的“知识”尽管也包含道德知识,但主要指的是理智知识,不仅如此,他的这一思想经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提升成了一般哲学层面上的观点,并且构成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特征。在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基础上,康德区分了具有自然必然性的自然世界和具有自由必然性的道德世界,以及区分了研究自然世界的自然形而上学和研究道德世界的道德形而上学,据此,他在一般哲学的意义上把真与善区分开来,把求真(它以知识为目标)与求善(它以美德为目标)区分开来(它内在地包含了在伦理学的意义上把知识与美德区分开来),实现了在美德与知识问题上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超越。康德的超越其实是休谟区分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它是对美德与知识关系的正确处理,但是,如果不像康德那样把伦理学仅仅看成形式主义的唯动机论的伦理学的话,那么,像康德那样把理智知识完全排除在道德特别是道德判断之外的做法也会对伦理学造成某种伤害。
简介:本文首先要探讨的是,布伦塔诺如何尝试根据存在之类比的学说这一线索,来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展开系统化。对存在者及其多重含义的追问集中于范畴分析。海德格尔对布伦塔诺解释中的这一决定性要点的解读,是极具批判性的。他的批判经历了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对传统判断理论(作为真理的位置)的解构,然后是对存在(ousia)的时间性解释,最后是存在的真理含义的明确提出。与布伦塔诺不同,海德格尔尝试以一种源初的发生方式揭示范畴的发生行为,这取代了布伦塔伦提供一种“范畴系谱学”或者一种“范畴演绎”的尝试。自此,重要的是,将构成希腊之现成范畴的背景的原初经验加以突出:希腊存在论的源始规定是从制作(poiesis)范畴中派生出来的。同时,要批判性地探讨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存在论阐释的可能性和界限。
简介:在雅斯贝尔斯哲学中,存在是大全。在大全思维中,雅斯贝尔斯构思了一幅存在的图像。在思维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这幅图像,因为这个非对象性的东西本身当作思维的被想象的对象。在这幅图像中,同时编入个别单词的图像。就此而言,这是来自图像和无图像的一种图像,但是,这不可能是来自隐喻和其他标志的一种聚集体,相反,这是存在的一种构成性的改写。在自身的改写中,存在球形地、飘忽不定地显现出来;它是动态地,然而严格地被整理过的,它成梯级形状并编织状地联系在一起,按类别归类并相互交错地联合起来。它被分离并相互统摄着,它可以一览无遗,但它不是封闭的、突破的和联合的。不过,它总是轻微的、透明的,就像在某种巨大的三维丝网里一样,到处都被截获在自身的关系之中。
简介:情感问题是康德道德哲学中一个既重要又常常被忽略的问题,本文致力于对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情感进行一个全面的挖掘、整理和阐释,并为情感在康德道德哲学中的角色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位。基于康德道德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康德道德哲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道德形而上学的酝酿阶段、奠基阶段、完成阶段和“应用及扩展”阶段。在酝酿阶段,康德的道德哲学尚未成熟,哈奇森和卢梭先后对康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面三个阶段都属于成熟阶段,在其中的每一个阶段里,康德道德哲学的目标各不相同,与此相应,每个阶段都有一种主要类型的情感被突出出来,服务于该阶段的目标。与此相应,成熟时期的康德道德哲学中有三类情感,即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作为动机的道德情感主要是敬重感;支持性的道德情感包含良知、爱、同情和友谊;而道德目的论下的非道德情感又包含三类:其一为本身与道德情感相类似的非道德情感,比如审美情感和宗教上的虔敬;其二为本身具有两面性的非道德情感,比如荣誉感;其三是本身在道德上为负面的非道德情感,比如权力欲和激情。
简介:诉诸直观自身的艺术所传达的是人在自然、历史和人类的密码中所解读的东西。在人于密码中解读超越存在并基于完美性而使纯然的沉思得以持存之处,便出现了作为介质领域的艺术。只有在形而上的思考中,人才会通过反省的意识洞察到艺术是对密码的严肃解读,进而使人的精神始终向其生存根源开放。正是在人能够触及生存根源之处,生存与天赋才终于合二为一而成其为天才。在艺术中,密码要么作为超验的直观而达至其直观性,要么作为内在超越而在现实本身中变成可见的,迄今为止,那些最伟大的艺术家总是想方设法把上述两种可能性结合起来。在艺术这个大家庭中,由于音乐、建筑、雕塑、绘画、诗等门类表现密码的方式各不相同,艺术便呈现出多种多样的面相来。
简介:有关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研究一直以来主要集中在他的前期与后期思想上。但他的哲学在前后转型时,中间曾经历了一个思想剧烈变化的过程。1929年,维特根斯坦返回剑桥,并提出与他前期哲学思想不同的新的思想——现象学思想。维特根斯坦将我们感觉的当下经验视作"现象",用来描述这种现象的就是他提出的"现象学语言"。现象学语言作为描述现象的工具以及现象显示的场域,在对现象的描述中尤为重要,所以阐释现象学语言的过程就是展开维特根斯坦对现象思考的过程。维特根斯坦将我们对一个实体的描述划分为两种描述方法,一种是将它当作物理对象用物理学语言描述;另一种是根据我们感觉的直接经验得来的现象和现象背后的逻辑形式要用现象学语言才能描述。维特根斯坦对于现象学语言描述现象选取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他多次提到的"颜色不相容"现象。颜色不相容就是说"同一个地方不能同时存在两种颜色"。颜色不相容的可能性不是事实的可能性而是逻辑上的可能性,因为颜色不相容是由于颜色系统自身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表达它的命题,也受到命题内在句法的规定。所以现象学语言是一种先验性的研究。但是现象作为"似是而非的当下"与在时间中的现象学语言是矛盾的,并且现象学语言由于自身描述的是个体的感觉经验,它与私人语言一样,一旦存在就会造成语言表述与交流功能的丧失,所以它们不可能存在于共同体中。由于外在与内在的原因,现象学语言在1929年底被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同时维特根斯坦将目光聚集在了日常语言上,渐渐展开了他的后期哲学。
简介:通过质疑语言和规则之间存在强力联系的假定,该文认为我们从维特根斯坦关于遵守规则的讨论中并不能得出标准的解读观点,即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该文从区分语言和规则以及私人规则和公共规则之间的不同角度,为私人语言和私自遵守规则行为的存在作了辩护。该文指出,我们并不是通过遵守规则而理解语言,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202节中说个体间的公共的规则不可能私自地遵守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存在私人规则的话,那么这些规则当然可以被人们私自地遵守。我们的推理过程和实际的生活中存在这样的私人规则。该文得出结论认为,私人规则的遵守不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不同于公共规则的遵守而已。维特根斯坦需要在一种特殊的限定的公共意义上来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