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剧院将“禁止假唱”写入合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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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10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贯彻该法律规章,上海大剧院目前宣布.今后在有关节目演出的合同中将明文规定,要求。禁止假唱”,这就意味着。杜绝假唱”在上海大剧院成为强制的法律措施。如果对方坚持假唱,上海大剧院将有权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主办方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