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安全性及危险性鉴定若干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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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安全性及危险性鉴定若干问题探讨

徐琳

东莞市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  523073

摘要:在我国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既有房屋的存量逐年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对既有房屋的影响逐渐显现出来:如设计、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导致了房屋在建造期间就存在问题;使用过程存在中不规范的行为如随意拆改房屋结构、加大房屋荷载、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导致房屋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超龄(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问题等。如此种种,导致房屋安全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威胁着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对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性、使用性的鉴定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住房使用现状,同时有助于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

关键词:城镇房屋;安全性;危险性;鉴定;问题;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高层、超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鉴定检测数据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在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方面的发展时间还比较短,相关经验比较欠缺,关于城镇房屋安全性及危险性的鉴定问题还存在很大争议。首先在城镇房屋安全性鉴定标准这一问题上,在中国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环境以及城市人文建筑环境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如何制定城镇房屋安全性鉴定的统一标准是很复杂的问题;其次,则是城市居民缺乏建筑安全性鉴定意识的问题;最后,则是房屋安全性鉴定的相关技术方法和手段的问题。因此,本文将以论述城镇房屋安全性及危险性鉴定的影响因素着手,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并给出具有建设性的应对策略。

1.城镇房屋安全性及危险性鉴定的影响因素

房屋安全鉴定通常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在接受居民和业主的鉴定委托后,对产权人存在安全疑问的建筑进行鉴定的过程。房屋安全鉴定主要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部分的鉴定。

1.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建筑安全法律规范更多的是针对施工建设方面,而对于服役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却很少涉及,造成了房屋安全鉴定缺乏统一标准,甚至部分地区还未制定有关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法规。此外,相应的立法管理体系不健全也是导致缺乏完善法律体系的重要原因。对于一些公共建筑缺乏相关的法律,要求其必须接受房屋安全鉴定。相关部门从经济学角度考虑也不会选择鉴定。

1.2安全鉴定意识不足

房屋安全性鉴定是对既有房屋的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所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其主要目的是对房屋结构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进行鉴定。然而,现阶段在建筑工程领域内房屋安全鉴定仍未能受到足够的重视,相关制度和规范也仍在完善,社会对房屋安全鉴定的概念也知之甚少,鉴定人员在工作中时常会遇到各种不配合和阻挠。大多数业主并不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缺乏专业的科学理论基础,会因个人的一些观念干扰检测,导致检测人员无法从整体层面上了解房屋状况,分析建筑是否存在隐患。对于一些三无房屋,即使是新房,也要提高警惕,应进行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保证入住的新房屋是安全合格的。

1.3房屋安全鉴定具有很强的垄断性

为了保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质量,我国大部分地区对专营的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查较为严格。虽然提高了房屋鉴定的质量,但是也导致了房屋安全鉴定基本上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鉴定机构所垄断。然而我国目前的房屋数量、危房数量很多,对房屋安全鉴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逐渐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2.城镇房屋安全性及危险性鉴定的有效策略

2.1制定统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房屋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果政府不能建立统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标准,房屋安全鉴定的质量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也可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的职能。因此需要制定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起作用的关于房屋检测鉴定市场的行业标准,从而可以产生一套用于检测鉴定房屋安全且符合实际的法律法规体制,为了能够统一管理房屋安全鉴定行业,鉴定报告的版式也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同时,对于幼儿园、学校、体育馆、大型商场、医院等人口数量多且密集的地方,需要对全部的公共建筑或部分建筑进行定时的安全检测鉴定。

2.2提高社会对房屋安全性鉴定的认知程度

住房管理部门在工作中要利用一切可用的社会手段宣传房屋安全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对上宣传,结合重点工程在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宣传,赢得政府部门的支持,让各级政府部门提高对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重视程度;第二是对下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向群众宣传普及房屋安全知识,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提高了公众的住房安全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对房屋安全性鉴定的认知程度,不仅有助于鉴定人员开展鉴定工作,更重要的是能让公众提高房屋安全使用意识。诸如现今普遍存在的私人住宅私自出租做生产车间、未经设计单位核准就私自进行装修、违建扩建加层加建等问题,有可能导致使用荷载超过设计使用荷载,造成结构受损、变形、坍塌等危险事故。此时就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房屋进行全面整体的安全性进行检测评定或对改造可行性提出方案。

2.3开放鉴定市场

   为了使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能够逐步走向专业化、市场规模化及多元化,需要开放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应推行资质准入制度,让社会上的一些科研院所、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及民营公司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以此增强鉴定机构的服务意识,提高鉴定机构的技术水平,缓解房屋安全鉴定供不应求现象,促进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发展。

2.4明确建筑施工图纸

在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工作的开展中,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对建筑图纸进行明确。因为,在最初的房屋建设工作开展中,就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施工图纸与施工方案展开,使得整体施工作业能够满足技术标准要求。基于此,在鉴定工作的开展中,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建筑施工图纸实际情况,从而对房屋结构以及参数等进行对比与分析。对于房屋建筑地基以及主要支撑部位,要加强抽样检测工作的展开。

2.5明确检测主次

在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时,工作人员要明确检测的主要部分与次要部分。比如,对房屋结构的检测就是检测工作的主要部分,针对重点部分加强检测工作。对于次要部分可先进行普查,对存疑部位及缺损部位再着重检测。不仅可以为检定部门节省更多时间与成本,同时可以促使各项检定工作的顺利展开,提升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2.6案卷统一管理、重点鉴定

对于房屋安全鉴定所搜集的资料、结果等要按统一的标准进行整理,并统一进行存档管理,以便日后使用与查证。针对危险房屋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库进行管理,以便更有针对性的防止房屋危险的发生。安全鉴定为严重破坏已无加固价值的危房,应依法实施拆除。危房拆除应由房屋所有权人或委托人委托实施。房屋所有权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拆除,也可委托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推荐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拆除前,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提交书面同意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面临坍塌的危房,市州、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排危处置。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城镇房屋安全性及危险性鉴定工作是一项严谨且极具社会责任感的工作,并且该工作也是维系居民安全的重要保障。鉴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在进行安全性鉴定的过程中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房屋建筑的各种安全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才能达到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目的,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2]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3]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S].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