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国企债务危机的良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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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国企债务危机的良药

李端

鞍山市铁西区浙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与支柱。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一直处于高负债经营状态、企业负债额远远超过它所能承受的正常水平。正是因为负债率过高,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如果没有盈利,一旦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就成了亏损企业。要解决国有企业这种困境,就需要极力推动国有企业的债务重组,使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包袱,轻装上阵迎接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

关键词:国有企业;债务危机;对策

一、国有企业债务危机的现状

企业债务是在经营过程中已经发生的需要将来以各种形式加以清偿的义务。履行这一义务必然使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经济利益流出使本来的财务困难雪上加霜,严重地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的负债问题比较突出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即过渡负债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负债额远远超过它所能承受的正常水平。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是,与这些资不抵债的企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方(也包括国有银行)、存在着大量的不良债权和潜亏因素,从而也会大大影响这些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而形成一个相互影响的不良债务循环圈。前几年影响比较突出的“三角债”问题,就是这一影响的真实写照。

2、偿债能力较差、负债结构不合理

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按照国际标准值,流动比率应为2。这是因为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差的存货金额占流动资产总额的一半,剩下的流动资产至少要等于流动负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才会有保证、而国有企业的平均流动比率不到国际标准值的一半,一方面,造成企业利息负担重,短期偿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增加;另一方面银行借款比重过大,加重企业财务成本,降低企业资金使用的流动性。

3、非经营性负债现象普遍

从国有企业的负债用途来看,非经营性负债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具体又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依靠负债兴办社会福利设施。据统计,从解放后到最近几年,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非生产性建筑面积基本接近生产用房面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非生产性投资主要集中在建立职工医院、职工疗养院、厂办小学、幼儿园等机构上,而兴办这些社会福利设施所需的资金约有90%来源于企业负债。

(2)企业负债中用于上交利税及各种社会摊派支出庞大。据国有工业企业的调查报告显示,其财政利税上缴数额巨大,各种社会推派费用也相当高,在企业新增流动负债中占很大比重。从以上这些表象上看,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还是比较沉重的。

因此,资产负债率过高导致企业债务负担过重,该问题与富余人员、企业办社会一起构成了影响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的三大包。

二、国有企业负债成因分析及后果

1、成因分析

我国国有企业的负债成因比较复杂,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机制上的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下面进行简要分析:

(1)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影响。1983年和1985年国家先后实行了 “拨改贷”,1993年税制改革后,又取消了从销售收入中提取1%补充流动资金和税前还贷的政策。这些改革措施实施后,财政就不再向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和补充流动资金,一些新建的企业甚至没有国家的一分钱资本投入。这样一来,经过二十年的运营之后国有资本在企业总体资本中的比重就越来越小,而对银行负债部分的比重相对越来越大。

(2)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影响。政府宏观调控仍然带有很浓重的行政性,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商业行为与政府行为错位,国有银行仍被当作国家调控的工具。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一直缺乏对宏观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的计划法、信贷法、货币法、产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甚至是政策。

由于企业长期积累不足,缺乏资本金的补偿机制。又由于资本市场发育比较缓慢,多数企业不能通过发行股票等市场化的手段注入资本金,资金来源单一,难以建立起增资扩股的资本金注入机制。

(3)企业制度问题。企业为什么能够在严重拖欠、债务负担沉重的情况下断续“发货”和“赊欠”,而传统国有企业在企业制度方面的缺陷是重要的原因之ー。

首先,国有企业的“国家信用”背景使其比较容易借债。传统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实质是国家作为所有者和债务人的“无限责任公司”。在人们的合理预期中,考虑国有企业的信用等级也似乎成了多余的问题。因此国有企业凭借其特殊背景可以跳出一般财务规律的约束,进行融投资行为。

其次,国有企业一般不会破产,国有企业的债务增加后,国家也会通过银行或财政向其注入新的资金。财务状况非常差的国有企业为了能够奄奄一息的生存下去,它的债务也必然日复一日的向上攀升。

最后,国有企业作为相对特殊的社会主体(相对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而言)还必须考虑到社会稳定因素,必须为国家承担一些国家职能。具体地说,国有企业管理者为了能发放工资、奖金、福利就必须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继续维持生产(无论该生产行为是否真正产生效益),致使企业财务状况很差、负债很多,甚至资不抵债。

(4)企业非经济性职能挤占的影响。企业以前承担了过多的非经济职能,加剧了资金占有和支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退休职工的养老、医疗负担相当沉重;二是冗员负担过重;三是社会公益事业负担沉重。以上这些非经营性资产严重挤占了企业的资金,导致许多企业只有通过举债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5)金融制度的影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实现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并将专业性银行实现商业化。但现实情况是,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专业银行“二财政”的附属地位也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地方政府极力扩大政策性投资的范围,迫使专业性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而专业性银行的超额贷款导致的存贷差扩大,又迫使中央银行增加贷款。

上述种种原因,造成了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与不发达,客观上对企业直接融资制造了诸多障碍,企业新增投资只能依靠贷款,从而也导致了负债率居高不下。

2、国有企业债务问题的不良后果

我国国有企业的高度负债,隐含着很高的社会成本,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再生产和生存、银行的正常运营、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保障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和健康发展。

(1)损坏经济增长机制。经济增长是我国既定的经济方针,从总体上而言,由于我国各方面的努力,经济在宏观上形势不错,经济呈增长趋势。但同时应看到,经济增长的机制仍存在重大问题,其一就是债务。许多国有企业为债务问题困扰,负债经营,根本无力更新技术,更无法顺利实现机制转换。

(2)降低银行资产质量,诱发金融动荡。我国的债务问题对金融动荡起了促进作用。由于大量企业在投机房地产、证券业务中失败而使金融企业卷入巨大的债务危机,一些金融机构和企业利用隐含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造成信贷资金漏损,使银行信贷资金进一步陷入难以清偿的风险境地。

(3)加剧信用危机。信用是市场正常发展和繁荣的基础。债务问题一方面加剧信用危机,直接挫伤了债权人积极性,破坏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程序,致使交易萎缩库存增加;另一方面使本来有信用的企业受到影响,无法正常获得信用资金和资源。

三、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对策

债务重组,实际上成为债务和解,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未履行问题达成协议,有债权人做出一定让步,重新安排债务的投资。债务重组协议,根据债务的不同情况,可能采不同的减轻债务人负担的方式:

1、债务和解

(1)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债务方有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的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债权人首先做出让步,向债务人豁免部分债务人应对自己清偿的债务,帮助债务人卸下超重的负担,以获得改善经营的能力、从而在未来可以收回债款。让步的主要方式有:减免债务额度,以物(闲置物资设备)抵债,债权转移等 。

(2)延长或推迟偿债期限。指债权人鉴于债务人暂时不能偿债,把债务清偿时间延长或推迟,放弃一定的时间、利益,将于未来由债务人续为清偿。这一方法可以使债务人有盈利时间从而度过暂时困难。

(3)豁免利息。指债权人将债务负担的债务利息全部或部分豁免,只需要本金清偿的措施。

2、破产偿债

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企业的商业性债务可以按《破产法》中规定的偿债程序解决一部分,剩余的债务冲销债权方的坏账准备金。

3、债转股

债权转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方式,也是资产重新配置的一种方式或信用关系的转化。债转股是我国国有企业发展阶段的特殊产物,是医治由于国有企业资本不到位或资本金投入不足使企业陷入困境所采取的解救措施。债转股是变相的困难债务重整,是以部分权益代替债务。

(1)国有企业债转股。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与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持股与被持股关系,也可以看作是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从负债企业的角度说,债转股就是债转资,即将所欠银行债务变为自己的资本金,在减债的同时立即增资。这对企业来讲,由原来的向银行还本付息变为对资产管理公司只付股息红利,在企业付息纳税前收益大大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时,无疑大大减轻了企业还本付息的负担,改善了企业的资产状况,能够使这些企业甩掉沉重的还本付息包袱轻装上阵,给企业喘息的机会,使其扭亏为盈。从债权银行角度说,不能直接实行债转股,只能实行转债。即将自己对负债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国家金融管理公司的债权在企业经营状况转好后,可以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的形式收回这笔资金。

但应注意的是,国有企业应当将债转股视为一种脱困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机会,债转股是国家帮助企业脱困,扶持国企发展的一种优惠政策,同时也是对以前国企改革的一些不足进行弥补的措施,其目的是要通过市化的运作,使企业资本结构优化,并最大限度恢复市场价值,实现市场价值的最大化。

(2)国有企业债转股配套措施。债转股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国企过度负债,另一方面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对国企情况的了解,商业银行比资产管理公司有优势,商业银行应利用这个优势,将扭亏有望,生产的产品适销对路,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进行债转股。

资产管理公司的出台带来了改变企业控制权的次好机会。资产管理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重建企业,控制权就应交由市场处理,资产管理公司必须确保不良资产投资者有改组债务企业管理层的权力。

4、托管或授权经营

所谓债务托管,即由政府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权威性的债务托管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有三个:第一,从国有银行接管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第二,通过拥有相关企业的债权,参与企业重组;第三,组织不良债权的交易市场,加快实现不良债权的证券化和市场化。托管前,对被托管的企业进行审计和评估摸清家底,企业原有的国有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等都不变更,托管方不负经济上的盈亏,双方仍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单位,各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授权经营就是除以上外,通过注入一定资金和把企业的一些好的经营经验带入,积极参与被授权经营企业的经营,使它尽快摆脱困境。这种利用大企业的优势,扶持、帮助陷困境的中小企业重现生机、从而解决债务危机的做法也是一种间接的债务重组方式。

作者简介:李端(1964-06),女,汉族,籍贯:辽宁,学历:大专,职称: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