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惩戒的艺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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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惩戒的艺术

李顺柱

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关垭镇中心学校


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规范了学校、教师对学生惩戒的范围及程度。其中第三条规定: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而在第七条到第十一条,则明确罗列了学校和教师在什么情况下,对学生可采取什么方式的惩戒;第十二条是对教师使用惩戒权的法律约束。第十三条要求对学生实施惩戒后的沟通、帮扶,促进其改正缺点和错误,健康成长。

纵观这些规定,是以法规的形式,赋予了学校和教师对在校表现有违规的学生的惩戒权,同时对惩戒后的心理疏导及成长引导,指明了方向。应该说,这个规定,对多年来学校教育中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具有拨乱反正的作用,体现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理念。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很难准确把握惩戒的尺度,使“惩戒”走向过度和放任不管两个极端。如何使惩戒达到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达到惩戒目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呢?笔者认为,我们的学校和教师,应该实施变惩戒及惩戒后的疏导为惩戒前的引导,做好做足惩戒前的功课,了解、学习并掌握惩戒的艺术和技巧。

一、要树立人格平等的观念,摆正教师和犯错误学生的关系。

由于受2000多年的封建等级制度影响,历史上儒家“天地君亲师”思想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观念,在民间还根深蒂固。这种思想和观念,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教师的言行,因而在师生关系中,教师的权威意识还比较浓。特别是学生犯错误后,潜意识里把自己与老师的关系看作是小偷与警察。往往在此时,教师为显示权威与尊严,自觉不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惩罚,使平等的师生关系在对立中荡然无存。类似简单粗暴的方法,既不能找到学生产生错误行为的根源,也不可能使教育意图建立在了解孩子动机和行为的基础上,还容易使孩子为逃避处罚而产生说谎、欺骗等行为,更触碰了惩戒规定的底线。所以,学校和教师要学法用法,牢固树立“无论老师还是学生都是自然人,人与人之间,人格平等”的观念,摆正位置,平等地、平心静气地与学生沟通和交流,让犯错误学生感受到老师尊重他的人格,感受到做人的尊严,使有限的惩戒达到触及学生心灵的作用。

二、树立正确的学生观

教学生易,教好学生不易,教好那些犯错误的学生更不易。古语云,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一个学生,都有个人的特点和闪光点。所以,学校和老师要善于从学生的错误中挖掘其闪光点,以便因势利导。有人说,对于学生,不怕有缺点,就怕无特点。他们可能模仿影视剧中某个情节而影响了课堂教学,也可能因某个恶作剧对同学产生了伤害,或是潜意识里的好胜斗勇,欺负了小同学......所有这些,应是孩子们不加掩饰的好奇心及他们勃勃生命力的表现,对类似的“捣蛋鬼”,教师要细心察觉学生错误行为的心理基础,善于挖掘错误中的积极因素,发现他们的长处,创造条件,因势利导,促其发展,而不是草率的结论,将其打入另册。俗话说,要的公道,打个颠倒,就是说要学会换位思考。陶行知说,你的冷眼中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拥有一颗童心,把自己当成学生的一员,成为学生的朋友,化事后的惩戒为把错误消解在萌芽状态,是教育惩戒的理想境界。

三、注重惩戒产生的效果,使之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只有学生把教育看成是自己需要且乐于接受时,才能取得最佳教育效果。他曾处理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学生无故打死一只麻雀。为教育学生,他责令学生找到鸟巢。鸟巢里几只雏雀嗷嗷待哺,苏霍姆林斯基忧伤地说“他们失去了妈妈,现在谁也无法救活他们了......”这情境使学生非常懊悔。二十年后,这个学生对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当年您严厉批评我,那么这么多年来我就不会自己惩罚自己。”“教是为了不教”,自我教育是惩戒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惩戒离开了自我教育,就会变成外在的强制管理,触及不到灵魂,达不到惩戒的目的。

四、加强心理修养,形成包容理解的心态

“教师的职业意味着他放弃了个体喜怒哀乐的权利,应使自己胸怀宽广。”的确,有些学生所犯的错误有较大的破坏性,甚至会损害老师。此时,老师应该大度些,千万不能被学生的错误行为激得暴跳如雷。我曾亲自参与处理一起学生与老师的纠纷。上课铃响了,女老师走进教室,发现一名女学生还在与后排的同学“扯皮”,就走到这位女生面前,向她提出警告。谁知女生猛然站起,伸手揪住老师的头发。后来被闻讯赶到的班主任劝开,才得以继续上课。对此,全校老师和班级同学反应强烈,要求严厉惩罚这名女生,学校态度也很明确,要予以严惩,以挽回影响。对此,我冷静地建议,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我和那位女老师沟通。结果,女老师的态度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她说,学生毕竟是孩子,犯错误在所难免。今天因此惩罚,难免伤她的自尊,在她一生的成长中都会留下阴影。她向学校提出,由自己去消化。后来,她再次走进课堂后,微笑着对学生们说,自己看到了一首小诗,愿与同学们分享并共勉。说完,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道:“土地宽容了种子,拥有了收获;大海宽容了江河,拥有了浩瀚;天空宽容了云霞,拥有了云彩;人生宽容了遗憾,拥有了未来。”学生们读完,教室里瞬间爆出热烈的掌声,老师激动得热泪在眼眶里打转。后来,那位女生和他的家长,到学校找到校长和女老师深情道歉。多年后,女生给老师写信:“您的包容和大度,让我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让我终生受益”。

在法治社会里,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的用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应有的基本素质。作为学校和教师,要求我们针对工作任务的特殊性,把法律法规与我们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学生的健康成长紧密结合,在个体上,动脑筋,下功夫;在群体上,善研究,勤实践。这样,我们就能不断积累和优化惩戒的艺术,在多变的社会环境里,使教育惩戒变成育人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