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师徒制在高校教学督导中的价值与运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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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师徒制在高校教学督导中的价值与运用

陈晨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陈晨

摘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教学督导已成为许多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高校的教学督导工作还存在督导队伍结构单一、督导工作方式简单、督导工作内容狭窄、督导多方沟通不畅等问题。本论文将在认真分析高校教学督导现有问题之基础上、提出师徒制这种传统方式在高校教学督导中的运用价值,并结合现有教学督导过程中的现实困境提出师徒制在督导行为中的创新策略,以期在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理念、机制及载体上有所创新。

关键词:师徒制;教学督导;价值;运用

一、高校教学督导现有问题分析

通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教学督导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但随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的教学督导理念及方式在运用过程产现诸多问题:

(一)督导机构设置行政化,接受认同感较低。

目前高校院校大多是把督导机构设置为学校行政管理系列中的一个处级或教务处下设的一个职能科室,具有行政管理权,职责机构设置等同于学院普通处级或科级设置,但受重视程度低于常规处科级部门。行政类的机构设置使督导部门除了要承担起学院教学工作的动态监督外,还使其不得不面对了大量的行政事务的处理,督导人员难以超脱,导致在督导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无法独立地履行督导职责,督导手段行政化,督导行为缺乏独立性和学术性。而督导机构的行政化设置让督导工作开展方与接收方从开始就建立了一种管理部门与普通教师“上与下”的关系而不是一种协助引导的关系,这种隐性的关系暗示容易造成接收督导方根植化的抵触心理,从而造成教学督导工作的低效甚至无效。

(二)督导队伍结构单一,督导成员身份脱离群众。总体来说,在设置督导机构的院校,其督导队伍力量都比较薄弱。大多数高校院校的督导室为3--4人,而薄弱的人员力量在完成支持部门日常运行的常规工作之外,能应用于教学督导工作本身的时间较少。高校院校的学院级督导往往是非一线教师的行政人员,对于教学过程的陌生导致督导过程中重点不明、效率低下。大多数高校为了强化督导力量,都不约而同地返聘了一些退休教师或者教学管理人员充实督导力量,这些教师工作经验丰富,时间充裕。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高等职业院校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变革,老教师在督导内容与方式上较难与时俱进。而二级院系即使设计督导小组,督导组成员也大多数为普通教师,在承担日常教学工作之外,很难再有多余时间进行专门化的教学督导与评价。且系部督导小组的工作往往是由领导指定或群众选举,小组成员工作大都义务开展工作,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督导小组成员工作积极性较低。

(三)重“督”轻“导”,督导工作方式简单,工作范围狭窄。一些学校将教学督导工作仅定位于督促检查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只注重发现问题,“找毛病”,缺乏后期的分析评价与激励指导,这种“挑错”式的工作方式容易使教师的心理压力加大,甚至对督导工作采取不合作或抵触的态度。而在一些学校督导对教师的评价缺乏一套完整并长效的评价体系,教学督导通过几次听课就就评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等级,甚至参与听课评价的教师与课程本身的专业相关度都不高,而这个评价等级与教师的职称、评优、考核等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这样的评价模式很容易让人对教学督导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产生质疑,从而与教学督导“关爱教师、促进发展”的初衷南辕北辙。

而在工作范围方面,由于督导队伍力量的限制,督导过程往往只重视对教学秩序的督导,教学督导通过随机听课、教学评价、督导反馈等方法对任课教师“提意见”,然后却少有相应的措施帮助任课教师“想办法”。这种重“督”轻“导”的工作内容定位,使教学督导工作始终流于表面、难以深入。

二、“师徒制”在高校教学督导中的价值

师徒制,也被称为以老带新、师徒帮带、师徒结对、导师制。师徒制在我国由来已久,即老师带领学生进行学习、工作、生活,使学生更好、更快的融入工作当中的一种形势,它是一个传统的传承方式,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在现代学校中,新教师入职辅导中,常常采用有经验的教师与新教师结成对子的办法,对新教师进行个别辅导。而本文认为安排一位有经验的教师来担任新教师的指导教师,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几的指导,不仅能够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也能够较为有效地破除现在教学督导工作中的困境:

师徒制的运用能够有效改善督导双方关系。师徒制的运用可以使督导者以督导者的良师、益友、智囊团的身份提出意见与建议,而摆脱单纯的纠察、考官、裁判角色。“师与徒”这种亲缘关系可以使督导工作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在和谐、宽容、合作、信任的关系情境中进行,从而弱化督导与被督导地位中“对立”的关系。

师徒制的运用可以有效提升督导队伍的量与质。在学校教师群体中普通推行师徒制后,“师傅”就成为了一种特定意义上的督导成员,而这类督导员将作为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有力补充,延伸了教学督导工作的触角。区别于学院督导室及二级院系的督导小组,他们拥有更专业、更亲民的优势,有利教学督导工作由以“督”为主向以“导”为主的转变,。

师徒制的运用改善现有督导方式、扩大现有督导内容。师徒关系的紧密性可以使日常教学过程中发生问题及时得到发现与解决,大量的教学实践经验对于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也大有裨益。稳定而彼此信任的师徒关系也使得青年教师愿意主动求助咨询,从而真正实现“导”的效能。除此之外更对青年教师的职业持续能力有所助益,一个认真严谨的师傅的榜样作用不仅可以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提升教学技能,也可以帮助青年教师尽快实现自我教师角色的认同,树立起健康的教学信念。

三、师徒制在高校教学督导中的运用

近几年,“师徒制”在高校校本教师发展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然而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当该种方式运用于教师发展指导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首先,现在大多数学校施行的“师徒制”仅限于新教师入职后的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短期的师徒合作也往往局限于教师课堂教学本身的督促与指导,新教师“羽翼未丰”,师傅的“脚手架”就已撤离,可以说指导的时间与深度都远远不够,师徒制施行流于表面。其次,现行大多数的课堂教学模式为教师单独授课,在课堂教学督导方面,“师傅”实际承担的是事先指导事后纠偏的工作,这与传统实践情境中的“师徒”同台作业相比,师傅所起到的脚手架工作大大削弱。另外,一些学校的“师徒关系”往往是教师之间的自主行为,导师的选拔缺乏科学标准,工作的施行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及评价机制。为了进一步发挥师徒制在教育督导及教师发展中的作用,在传承该方式中的传统优势外,我们必须结合“国情”和“校情”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完善师徒制:

(一)丰富师徒制度内涵,革新传统指导模式

充分发挥导师在青年教师在个人成长过程中的脚手架作用,如在课堂教学上,可以由师徒双方共同完成课程准备、课程讲授、课程总结全过程,并大胆施行师徒“同台授课”。特别是在高职院校大量的实践课程教学过程当中,可以由师徒根据一门课程乃至一次课程的特点,合理分配共同合作授课。在理论性较强的部门由徒弟讲授,而对于实践操作部分可以先由师傅操作讲授,并让徒弟观察此时学生对于讲授行为刺激的反应,这将对青年教师快速适应课堂教学情境把控授课节奏有所助益。

打破师徒制对于新教师专业影响范围及时效的局限。“师傅”对“徒弟”的影响,不应局限在教师的入职期,而是应该激发教师的自我意识与发展意愿,形成属于自身的独特风格,这应该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要使师徒制在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扩展师对徒的指导内容与途径,在注重对被指导者的显性指导如课堂教学技能的传授,对青年教师在教学改革课题研究、课程建设及专业建设任务的引导之外,同时注重对隐性方面如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教师品格及角色意识的培养等。

(二)规范导师的选拔与培训,完善评价激励机制

导师的选拔应遵循自主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应严格选拔程序、监督选拔过程。导师的工作开展要根据指导对象的特点有计划地循序渐进。在评价方面,应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手段相结合,从“惩罚性评价”转化为“发展性评价”,在进行同行比较的同时也应该重视教师本人发展过程中的纵向比较。在激励层面,要加大资金投入,适当减免参与双方的工作量,给予导师一定经济报酬和精神奖励,对被指导者也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师徒共同完成的科研项目尽可能地给予关注与支持。

(三)创新师徒构成模式,打造资源共享平台

改革传统的“一对一”的师徒模式,打造资源共享平台。创新“一对多”“、多对多”的师徒构成形式。打破“一对一”模式造成的单向沟通屏障及思维定势,有利于徒弟自我成长能力的增长。在一个师傅教多个徒弟的情况下,同辈交流将更为放松自然,往往可以碰撞出更多火花。除了日常的教学之外,在大量的课题研究、校外顶岗实践、校内外培训工作中充分运用工作中形成的团队资源。团队中的互相交流使教师发展不必拘泥于单个师傅的教法和思想。而明确责任的互助性学习,将不断激发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主体意识,提升教师自主学习动机,促进自身与团队的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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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晨(出生年:1982),女,浙江杭州人,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工程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学管理流程、教育心理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内涵式发展背景下督导工作创新与长效机制构建实践研究》(课题编号:JG13201)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