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绩效考核,全面从严治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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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绩效考核,全面从严治党

吴玲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321004

摘要: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在一个新的高度和起点上再起步。每一个支部、每名党员都要严格管理党的组织生活和教育。而对于党员自身来讲,全面从严管理关键是要落实党员绩效考核,抓党员工作、抓党员服务表现、抓党员违规违纪,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员。

关键词:从严治党;绩效考核;全面;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为此,我们必须大力推进落实党员绩效考核,对党员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考评,给每一位党员加紧箍咒,提高党员工作学习积极性,纯洁党的组织。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绩效考核提出缘由

(一)党员基数总量大,素质参差不齐

全国党员总人数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中国共产党员总量已增长到8779.3万名。大量新增党员,增加了组织管理难度,进而降低党集体战斗力。目前我们党内部出现了党员党性意识淡薄,工作不积极学习懈怠,关键时刻不冒头,危急时刻求自保态度消极甚至不作为、对我党的发展和事业漠不关心,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事着急的事视而不见,损害人民利益而肥自等诸多现象。

(二)党员考核单一化,发展动力不足

党组织对党员考核方式单一,考核标准过宽过松的现象。现行的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大都以年度考核为主,通常每年年底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这种考核方式在实践中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

1.缺乏全面性,考核结果不具同比性

对每位党员的考核评定在年底进行,而全年工作大部分都已进入尾声,导致党员考核不能对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和评价,造成对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成绩、不足等情况的判定过于书面化、形式化,只要讲的好不怕没优秀评,缺乏全面性。

2.忽视过程监督,考核结果丧失激励性

对党员干部工作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使得考核结果丧失激励性。由于党员考核只重结果,不重过程,让大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感受不到年终考核带来的紧迫感,因而不能有效激发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项工作效果不佳。

3.缺少量化标准,考核结果缺少公平性

党员考核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年度考核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说好话的、讲成绩的、打分高的多,谈不足、摆缺点的少的现象,使得考核结果不具有真实性,也造成“干得好不如人缘好”的恶劣局面,归咎原因就是缺乏一个可以量化考核的标准。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绩效考核三大抓手

(一)常抓工作,敬业爱岗是本职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员绩效考核,确实将抓工作落实作为一种强烈的内在要求和工作常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排查活动,真抓实干;同时也要紧抓党员干部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思想政治教育,从思想上改变观念,树立为人民服务信念,一个螺丝一个丁的落实好党的各项工作。与此同时,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要时刻跟得上工作需求,各司其责,有功就奖有过就罚,要确保党的工作和事业落实到实处。

(二)狠抓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宗旨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大环境下,落实党员绩效考核,各级党组织要狠抓党员内部不作为成员,对事关人民利益的大事急事不第一时间解决的党员干部要问责,绩效考核就是一票否定。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我们和人民群众分不开的,我们怎么对待群众,群众就会怎么对待我们党员干部。因此,我们要关心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所在意的大事,时刻站在人民群众中。

(三)严抓违纪,严纪守法是准绳

党员考核中一旦发现问题和错误,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党组织不能因为党员问题多,就掩耳盗铃,关起门来什么都不知道,对于犯错误的同志们既要分清轻重同时要酌情处理犯错误的同志。对于那些查实违规违纪的党员和干部,党组织就要用严厉的方式进行处分。只有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严肃处理党内违规违纪党员和干部,才能长久的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绩效考核四项原则

(一)考核目标精准化原则

精准确定考核内容是成功实施绩效考核的关键,在以事实依据为前提的基础上,再由领域专家或者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者结合党组织的情况研究、制定考核标准。所制定的考核标准要尽可能地实现量化表述,即考核条块清晰明确、考核方式要权威统一,针对统一类型受考者考核方法要一致。

考评中首先应尽量消减考评的指标,使其简洁化、明确化。其次,要以事实依据为前提,充分考虑各种党组织的独有特点,建立有针对性本组织实际的指标体系;再次,要充分注重考核结果的事实性,对党员的每一项考核必须以充分的事实材料为依据,以具体事例来判分和给分,要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考核过程公开化原则

党员考核中,过程要有监督、要透明,考核结果要公开公示。在考核工作中,上级党组织要及时委派组织员或者党员干部监督考核过程。在每一阶段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公布公开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一位党员,使他们了解自身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考核评价做出以后,要及时进行考核面谈,由上一级对下级逐一进行。在考核面谈中,上级要主动了解下级对考核工作中的问题及意见,同时也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在这个面谈过程中创造一个公开、通畅的双向沟通环境,推动考核工作更加有效、有针对性的展开。

(三)考核人员专业化原则

党员绩效考核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技能。绩效考核工作应该由能够直接观察到党员工作和表现的党支书或者干部承担,甚至也可以让最了解党员的个人来担任。

对考核者进行培训是提高党员绩效考核科学性的重要手段。进行考核培训,主要是让考核者正确理解考核项目的意义,同时掌握统一的评价标准,也学会使用多种常规的考核方法,学会在考核中选择适当的考核方法。

(四)考核结果可申诉原则

当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部分党员很可能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他们或者认为考核者没有公正客观地应用考评标准给予自己公平的评价。为此,绩效考核系统一定要设置绩效申诉的程序,从制度上促进绩效考核工作的合理化,达到提高组织效能的应有效果。

在处理绩效申诉的时候,考核部门应该做到:一是尊重党员个人,认真分析党员所提出的问题,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二是要确保申诉结果让申述者满意和信服。如果是考核方的责任,比如考核体系不完整或者考核者有片面性观点等等,都要立马纠正和完善;如果确实是党员个人问题,则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亮出来让其信服。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在全党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N].2016.04.06.

[2]卫尔琦.绩效考核与量化管理全案[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