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价值:批判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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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概念与债权概念的形成据考察,近代大陆法之物权概念由中世纪(11世纪至13世纪)欧洲前期注释法学派正式提出。立法上,物权概念的使用第一次为1811年《奥地利民法典》(第307条)所为。而物权之系统理论的提出及物权制度在立法上的定型这一任务,则是由1900年《德国民法典》完成的。物权的“概念”与物权的“观念”是不同的。物权的“观念”,是指特定的人对特定财产之排他性的控制和支配的意识。物权的观念其实就是法律上的“财产”的最初观念,而人类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