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质化”改革下的辩诉交易制度引入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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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提出对我国长期实行的“侦查中心主义”具有革命性意义,庭审的实质性作用凸显,但在不断上升的案件数量和紧张的司法资源的矛盾下,应科学限定“庭审实质化”的适用范围。辩诉交易制度的引入对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把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到真正需要“实质化”庭审的案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