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务派遣同工同酬问题的法律思考—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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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因人员编制、财政预算等因素所限,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现存大量的编制外人员,而随着近来人事改革,编外聘用人员解除了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转而与机关事业单位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新劳动合同,由自聘员工变成了派遣工并派遣回原机关单位工作。本文即以深圳市某区编外聘用人员由自聘员工转为劳务派遣的实操案例为背景,通过分析案例中转签过程中新旧岗位更名、套用新旧不同薪酬体的具体做法,引出劳务派遣用工同工同酬问题。通过梳理国内研究者观点,剖析问题背后的法律适用难题,认为症结在于“同工同酬”欠缺具体的可操作法律规范所致,提出应当从法律制度上对“同工”、“同酬”的界定进行完善。同时,针对案例中自聘员工薪酬低于派遣工薪酬的做法,应当准确把握“同工同酬”法律原则背后的法精神实质,提出基于社会公平的角度,应当排除基于身份差异的不合理差别,允许合理差别,而不能无限扩大“同工同酬”的适用范围。
作者 吴娟
出处 《中国科技信息》 2021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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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22年04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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