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邓玉娇故意伤害案中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过程,非常典型地暴露出了我国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有关"鉴定留置"制度缺位的严重问题。精神病鉴定虽然是一个医学问题,但它更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国对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的规定存在严重的缺失,对精神病鉴定等一系列问题的立法必须提升到我国立法的议事日程上来。对此,我们应当借鉴国外成熟经验,首先,应认识到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是需要干涉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处分行为,并明确限定鉴定留置的范围。其次,对于鉴定留置的适用条件,在决定适用此措施之前必须听取鉴定人、辩护人意见,同时,鉴定留置措施只能适用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被指控人。再次,应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在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羁押期限的基础上,明确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时间,应当能够折抵刑期。
简介: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和旧体制下的司法鉴定制度带来的弊端进行了分析与比较.肯定其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对建立与完善司法鉴定体制,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构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鉴定改革的基本框架,但仍然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立法方式修改三大诉讼法和出台《司法鉴定法》已成为当前之要务。本文从三个方面对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鉴定启动程序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了探索,论述了司法鉴定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地位、作用及重要意义.统一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必将为维护我国司法公平与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