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高校教师具有正确的法治思维对于我们高校教育的整体的状态和质量水平有着积极地作用, 并将制约和影响这我国法治的建设和教育工作的不断改进以及发展。大学作为大学生求学成长的象牙塔, 对于学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大学是否能够做到依法治校, 关系到一个高校的发展和学校成员的切身利益。本文从几个角度出发, 探讨了高校法治的重要性, 列举了学生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以及高校法规不符合规范、处理学生问题不得当等问题, 提出了高校为实现高校法治建设所应采取的措施, 希望高校管理者能够有效实现教育法制化, 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 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
简介:摘要 隐名出资方式进行资本投资在商事交易中屡见不鲜,部分投资人出于规避法律或其他个人原因,通过与对方达成合意签订股权代持协议而自己隐于幕后。虽然隐名投资有利于实现商事自由和利益最大化,但是在现实中因隐名股东身份认定引发的纠纷、股权代持协议效力纠纷、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因此,针对隐名股东权益受损于现有法律框架下寻求法律保障是保护隐名股东权益的应有之义,对于解决现实中隐名股东相关权益纠纷具有积极意义。
简介:课本第146页:“各地人民掀起反帝斗争,其中,成果最大的是收回汉口和九江的英租界。这是中国人民自近代以来,第一次从帝国主义手中收回一些被侵略的权益。”其实,早在收回汉口和九江的1927年初之前,中国就已开始了收回被帝国主义侵略的权益的工作,并取得成效。为方便读者,试列简表如下。1917年:中国对德国、奥匈帝国宣战,废止了中德、中奥间所有条约、合同、协定,收回了德国在天津、汉口的租界和奥匈在天津的租界,取消所有德、奥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等各种特权。1920年3月:中国收回了中东铁路界内的主权。1922年:中国收回被日本占领8年的胶州原德国租借地。1924年5月:中苏签订《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或第三国签订的一切有损中国主权及利益的条约,苏联承认外蒙古为中国的一部分,两国重新划分彼此疆界,放弃庚子赔款;苏联放弃在中国境内的一切租界和租借地,取消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和领事裁判权,中东铁路除商业性质以外的一切事务概由中国政府管理,铁路业务由两国共同经营,中国出资赎回中东铁路及所属一切财产。1926年8月:中国收回了上海公共租界内的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