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司法裁决与民意之间的冲突不断显现。2010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白皮书的形式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提出了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一系列热点问题,如成都,杭州等地连续发生的醉驾肇事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故意杀人案都被写入白皮书。[1]诚然,上述现象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民众法治意识的提高,但同时也体现了部分司法裁判结果并没有与民意保持一致。裁判人员的职业主义与大众的民主主义之间缺乏在司法制度范围内建立的沟通机制和矛盾解决机制。故笔者欲从司法方法为基础,探索如何以司法方法为媒介,促进裁判人员与民意之沟通,进而实现职业主义与民主主义的平衡。
简介:2015年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提出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部署,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等13个省市全面探索推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虽未与破坏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一同被明确纳入试点案件范围,但提起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就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应有之义,此次《试点方案》的出台,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提供了可供参考借鉴的蓝本。本文结合《试点方案》的最新内容,对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现状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问题开展研究,为检察实务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