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福建省气象条例》作为我省第一部地方气象法规简明扼要。颇具地方特色,它的实施对福建气象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面临世纪之交,气象部门以怎样的面貌跨入21世纪,在21世纪气象事业又将如何发展,能否尽快摆脱“三苦”状态,能否从搞“解困工程”到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气象事业,这些都是气象工作者极为关注的问题。
简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条例。会议指出,干旱灾害是我国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经济发展和用水需求增长,我国干旱缺水问题日益突出。
简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经2010年1月20日国务院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简介:近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简介:1998年10月1日。《福建省气象条例》在全省施行,标志着福建气象工作沿着法治的方向又向前迈了一大步.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赋予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权力,是对气象工作重要性和地位的充分肯定,对气象部门信任的集中表现.
《福建省气象条例》产生的思想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草案)》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答记者问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纪念《福建省气象条例》施行一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