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更好地为开发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人第三条开发区档案是指开发区内各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第四条开发区档案工作是开发区工作和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在当他政府的指导下,加强对开发区档案工诈的管理,列入工作计划,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便于利甲档案。第二章档案工作
简介:2005年4月20日,是我校全体师生最难忘的日子。这一天,天降春雨,校园里开进两辆轿车,从车上走下几十位头发花白的老者和几位年轻人,他们是吉林省委办公厅老干部工作处的刘伟处长、汪玉兰书记、徐鸿斌副处长陪同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德明,省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单东生,省委原副秘书长王珂,省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谢洪义等26位老干部前来看望路家小学的师生们。省委老领导李德明同志代表省委办公厅全体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处全体干部职工向路家小学捐赠扶贫助学物品:电脑2台;图书1000册;办公桌椅16张;长条沙发3个;茶几3个;书柜1个;椅子4把;单人沙发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