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违约金性质的讨论应当区分两个层次,一是一般意义之违约金的性质问题,二是具体法律条文与合同条款中违约金的性质问题.一般意义之违约金性质属合同违约责任.划分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的标准应采损害预设标准.《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违约金乃赔偿性违约金.应当遵从限制适用惩罚性违约金以实现公平的精神将第114条第3款违约金解释为赔偿性违约金.我国现行法律上仍有惩罚性违约金的存在空间.具体合同条款中违约金的性质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判断;当事人对其性质约定不明的,应首先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125条来处理;仍无法确定其性质的,应解释为赔偿性违约金.
简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人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主席刘明康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简介:(一)主观权利和客观法之区分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组范畴去区分基本权利的主观属性和客观属性摘要,我们可以对我国宪法规定所体现的几种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分别进行考察摘要,主观权利和客观法的区分可以被理解为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