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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着重研究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应当改变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自由选择,取消行政复议中的终局裁决,应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并建议国务院应当设置复议机构,取消原行政机关管辖;应当将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共同管辖改为由本级政府管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派出机关也应当享有复议管辖权。

  • 标签: 行政复议 具体行政行为 原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关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复议机构
  • 简介:<正>一、确立行政复议置前原则是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的客观要求在行政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大量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和裁决的行政争议发生,为了迅速、正确地处理这些争议,非常需要确立行政复议置前原则。所谓行政复议就是指公民及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不服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裁决,向原处罚和裁决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

  • 标签: 行政复议 置前 下级行政机关 简谈 当事人 行政案件
  •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审判中,法律、法规是审判的直接适用依据,而规章不是直接适用的依据,只能处于“参照”的地位。立法的“参照”规定不利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为便于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规章,促进依法司法,本文就行政审判实践中规章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正确适用规章进行了论述。

  • 标签: 行政诉论 行政审判 规章 参照适用 法律冲突
  • 简介:再论行政诉讼司法变更权明廷强,庞仕平我国《行政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中有限的司法变更权。但是,无论理论界还是司法界,对此问题至今尚未达成共识。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司法变更权作一较深入的论证,以期抛砖引玉。一、司法变更权的概念及特征依照《行...

  • 标签: 司法变更权 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 显失公正
  • 简介:行政许可存在着两难困境.即它在解决"公共事务的悲剧"的同时又可能产生新的"悲剧":即限制竞争、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等问题.为走出两难困境,必须限定行政许可存在的范围,引入竞争机制,变行政许可的人治模式为现代法治模式.

  • 标签: 行政许可 困境 行政机关
  • 简介:金融科技的勃兴,伴随一系列的金融科技风险,应对其加强规制。行政许可是政府规制中常用的规制工具,行政许可功能优势、劣势并存,但相较于其他规制工具,有其应用优先性。金融科技风险对行政许可规制的应用造成了诸多现实挑战,主要体现在规制目标、规制理念不清晰、规制者知识基础匮乏、行政许可规制机制应用不足等方面。对于金融科技风险的规制,应明确金融安全、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规制目标,明确防范风险、鼓励创新的规制理念;应强调规制者在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面的规制知识学习和规制技术应用;应注重在市场准入、行为监管及许可执行、信息收集方面建构良好、有效的行政许可规制机制。

  • 标签: 金融科技风险 行政许可规制工具 应用建议
  • 简介:平衡理论比较研究既涉及行政法应当何为的规范性问题,也涉及到行政法事实上如何存在以及该理论如何操作的实证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只有将平衡理论置于整个行政法学术传统中以及仰仗于更为广阔的知识背景和分析工具,尤其是公共选择理论、博奕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才会得到确当的处理。本文通过大量的文献检索,试图从比较法的视角阐明:欧美行政法学术传统中规范主义模式和功能主义模式的边缘化及平衡思想的发展历程;中国平衡理论发展的历史背景、学术历程、分析工具及其主要内涵;平衡理论作为一种规范性理论的学术地位和制度意义;构建平衡理论实证基础的可能性及其局限。关于平衡理论的争鸣由来已久了,但本文提出的若干问题学界仍殊少涉及,作者认为,要使这种争鸣持续下去并更具建设意义,学者就不能不回到行政法的学术传统中去寻求一种最低限度的共识,由此,本文揭示了理解下列背景知识的重要意义: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研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而是全球化时代的共同课题;中西学者在对各自行政法学术传统的回顾和探索中均建立了“理想类型”的分析工具并得出了许多近似的结论;中国的平衡理论与欧美行政法学术传统中的平衡思想具有内在的传承关系;规范性平衡理论和实证性平衡理论的?

  • 标签: 行政法 规范主义模式 功能主义模式 平衡理论 比较研究
  • 简介:<正>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重视全面行使它的各项职能,但是,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案件、商标侵权、企业登记较为重视,而对社会接触面最广、纠纷频率最高、执法队伍最多并且不间断行使职权的市场管理具体行政行为重视不够。鉴于市场管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天天和工商企业、个体户打交道,工商行政管理所具有的执法手段一方面保

  • 标签: 市场管理者 依法行政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管理工作 具体行政行为 商标侵权
  • 简介: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究竟属公法契约还是私法契约,理论界观点不一,其争议根本上源于公法契约与私法契约本身的界限不清。本文在对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形式进行介绍和分析的基础上,从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主体的特定性、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目的的公益性、政府特许经营协议适用规则的公法属性入手.分析了政府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性,认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是一种行政性(或公法上的)契约,是借助契约手段实现行政目标的行政合同。

  • 标签: 公法 行政性 私法 契约 政府 适用规则
  • 简介: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与行政法治中的程序有关的权利,这个权利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程序权利,它是能够主宰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最为核心和系统的程序权利。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法治价值,可以"倒逼"行政正义实现、使行政法治与时俱进、使行政执法人性化、使行政相对人权利过程化。然而,在我国,基本程序权利概念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体系尚未形成、基本程序权利尚未有内容构造、基本程序权利缺少程序制度支撑。如何在行政法治建设中建构行政相对人基本程序权需要诸多具体的路径,主要应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进行梳理、完善行政法上的程序制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合理处理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的关系。

  • 标签: 行政相对人 基本程序权利 法治价值
  • 简介:行政强制中的利益既包括法律或行政决定中所指明的应予实现的利益,又包括行政强制执行结果所造成的利益关系。利益衡量作为一个原则,它以合法性原则为基础,又包括突破了合法性原则的特殊情况理论;它以比例原则为核心,又涵盖超出比例原则的目的与结果的矛盾关系。

  • 标签: 行政强制 利益衡量 比例原则
  • 简介:一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条规定表明:除法律规定的某些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外,其余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均由行政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要想获得行政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规章的授权。由此可见,我国立法者对法院强制执行权的授予是概括式的、综合式的,而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的规定,则是列举式的、单一式的。这反映出立法者控制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数量的旨意。概括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我国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

  • 标签: 行政强制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执行力 执行模式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