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值班律师制度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起源于英国,且为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我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地区所吸收和确认。值班律师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从单一地区试点到全面发展的过程。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理论发展与现实需要以及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要求来看,应当赋予值班律师辩护人的地位;值班律师制度不仅适用于轻罪案件,而且应当适用于重罪案件中;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的职责应当是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了解认罪认罚的内涵及其法律后果、认罪认罚案件是否具有事实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如何进行量刑协商等问题提供辩护。与此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并保障值班律师的经济补助。
简介: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智能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发展,社会发展以及工业生产对于电力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广大电力企业的发展,为了迎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带来的优势,无人值班变电站逐渐投入正常的变电运行使用过程中,但是由于发展不成熟在,相比较有人值班的变电站,无人变电站还是存在很多技术上的漏洞,在安全运行的管理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既有综合管理方面的因素,也有来自客观方面的因素和主观方面的因素,所以为了更好的促进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良性发展,使得先进的科学技术为电力行业的发展服务,有必要充分了解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运行的影响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你,逐渐优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模式,减少运行过程中故障的分析,促进电力行业良性发展。本研究从影响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的客观因素,主观因素以及管理因素三个大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