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理论界和实践界存在着长期的争议。从调查核实本意上看是对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客观的考察了解,是检察机关的履行公职的重要手段。在民事检察的工作中,理论层面上反对检察调查核实的观点以往的学术界大有风向,实践中更存在变相排斥、甚至公然拒绝的抵触现象。立法以来,有些法院认为,检察机关行使调查核实权,有违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会造成私权利的侵害,基本倾向限制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往往不采纳检察机关在启动抗诉程序前自行调查取证收集的证据材料。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之后,通过法律条文来完善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对调查核实权的科学设置与运行问题进一步展开研究,能增强共识,减少分歧,确有必要。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问题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特色主义法制下的问题,交织着历史与现实、政治与法律、意识形态与法理。
简介:摘要教师在课堂教学时不仅要学会利用提问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数学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如何提问,让学生在课堂上勇于向教师提出自己的疑问。很多数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并不注重引导学生向教师质疑,使学生在课堂学习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即便有一些对教学内容的疑问或与教师见解不同的地方也不敢提出。长此以往,学生课堂学习的信心和积极性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使得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新课程标准要求高中数学课堂教学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在课堂提问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激励和引导,鼓励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质疑,勇于提出与教师不同的见解,不能让学生一直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简介:摘要有一位学生评析了小区里一些妇女在公园的人工湖里洗衣服的现象,他从保护环境和节约用水的角度去评析,教师就可以提醒学生结合《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去分析哪些现象和行为是遵循了保护环境的原则的,哪些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是要被取缔的。假使学生觉得生活中的事情太过琐碎,难以提取为案例拿来评析,那么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多去阅读报纸,多看新闻,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去评判是非对错。事例评析活动,是要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去感悟生活中做人的道理。
简介:西方符号学与中国古典哲学、诗学文献的联合已非新制,以《老子》文本所建构的人类主体世界为线索,本文讨论《老子》作为符号学前文本的可能性,旨在参与这种中西与古今对话的当下在场。生物符号学和动物符号学将语言排除出其研究范围,但是,语言实则是建构和理解人类物种特异性基础上的主体世界的必然途径。在《老子》,首章提出的"道"与"名"即第一性之阴性法则与第三性之"命名"的合力建构统摄之下,《老子》文本展现了建构与图绘人类主体世界意义的人类物种特异性。老子是一个卓越的符号学家,《老子》也是一个符号学的前文本,回归《老子》等古典文本反而是我们更好地理解今日自我主体性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