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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社会管理创新是在法治社会的视野内的社会创新。用宪政思维、创新精神去建设法治体制、更新法治观念、完善法律制度、确立法律规则,才能实现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思考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思维路径,提出公信力在公权机关解决纠纷机制中的价值问题,权威性在当前调解机制中的定位价值问题。旨在指出社会管理活动的管理之分离的现象,提出理是管之本、管是理之术,以理为重的服务才是社会管理创新的追求和目的;应当厘清社会管理创新中“管”和“理”的价值位阶。

  • 标签: 社会管理 法治创新 公信力 价值位阶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第84条、第85条和第87条对物业管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该草案与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的,并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紊例》有所衔接。但却过于原则。鉴于《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在物业管理权的性质、物业管理合同的归类及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等问题上一直存有争议,人们期盼《物权法(草案)》能给予一个明确的说法。然而,就《物权法(草案)》的现行条款来看,仍然是不够明晰的,故进一步探讨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实属必要。

  • 标签: 物业管理权 物业管理合同 业主委员会 制度设计
  • 简介: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就要正确认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建立和谐的政治权力结构,坚决大力推进法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标签: 社会管理 创新 和谐
  • 简介:围绕经济建设依法管理档案·傅卫靖·●探索争鸣1987年9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1996年7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计划,为我国档案事业提供了有法可依的根据。实施以来,...

  • 标签: 档案工作者 档案管理 经济建设 档案事业 信息资源 档案利用
  • 简介: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对于有效获取和利用企业人力资源,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提高企业整体绩效,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集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标签: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核心竞争力 竞争优势 整体绩效
  • 简介:公、私法划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理念上,而无法实现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的分野。民法也无法单独划定一个不受国家干预的市民社会空间。民法和宪法不存在源流的关系,但宪法是民法的基础,一国宪政的发达是民法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正确定位民法,处理好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民事立法才会更科学。

  • 标签: 市民社会 民法 宪法 公法 私法
  • 简介: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柴振国教授、包霎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刘远博士等同志共同撰写的《新刑法的理论实践》一书。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了。全书60余万字,是一部以新刑法为对象的探索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新作,是青年学者研究新刑法重要学术成果。新刑法典的颁布掀起了学者们研究新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高潮,作为青年学者敢于在理论实践上写出自己的观点是难能可贵的,《新刑法理论实践》一书有自己突出的特点:首先,该书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阐明理论,强调实践。在阐明理论问题上,作者除了介绍该理论的通说之外,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强调实践方面作者做了大胆的尝试,该书突出实践,坚持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基本方向。该书用大量篇

  • 标签: 理论与实践 新刑法 打击经济犯罪 既遂与未遂 新刑法典 控制说
  • 简介:中国目前最重要和最紧迫的区际司法协助事宜,是如何解决内地港澳相互承认执行民商事判决的问题.本文探讨了内地港、澳互不承认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法律现状及三地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并论述了三地达成'相互承认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简称'判决安排')的主要条件及程序.本文认为,内地港澳现行的承认执行外国(地)判决的法律制度有不少共同点,这些共同点是三地达成'判决安排'重要的法律基础.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分别签署'判决安排'的时机已经成熟,这既是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实践需要,也是三地人民的共同需要.

  • 标签: 民商事判决 相互承认 执行 发展趋势 港澳 区际司法协助
  • 简介:本文借助对美国教育平权案件的分析,思考了算法的伦理基础法律解释的基本原理。通过对若干美国大学招生政策中的算法的分析,可以发现算法并非一种完全价值中立的活动,算法总是隐含了价值判断。法律解释应当反思算法的伦理基础,而不应当盲目信任或依赖某种算法。同时,应当发展一种基于技艺的法律解释方法,这种方法可以运用某种算法,但法律解释方法应当将算法和特定历史传统语境相结合,在特定的历史传统语境中寻求弥合社会分歧、引领社会共识的法律解释方法。

  • 标签: 算法 歧视 平等保护 法律解释 技艺
  • 简介:自上世纪90年代诞生以来,法神经科学研究以神经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来研究法律有关的广泛问题,具体涉及证据、刑法、民法、神经伦理学、法律决策和神经经济学等重叠交叉的应用领域。认知理论和脑成像技术的发展促成该领域的兴盛。从未来的发展看,法学作为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的学科,有必要吸收来自于认知科学领域的知识。概念层级理论有助于说明学科及其概念之间的关系:认知科学法不等于法学认知科学母学科的直接结合;认知法学的实质是认知路径的跨学科法学研究;法神经科学的研究是认知科学法研究这一领域中的子领域。

  • 标签: 法与神经科学 法神经学 认知科学 法哲学
  • 简介:17世纪中后期到18世纪的百余年,以英国为发源地、以法国为中心,启蒙运动的思潮狂飙了西方世界。启蒙运动传自由之风、播理性之光、颂个体之高、求应然之真,通过文化教育,在欧洲旋起了一场比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更加深刻的“思想革命”,这场“思想革命”强有力地穿透了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奠定了欧洲资本主义范式的现代性思想基础发展路径。

  • 标签: 现代性思想 启蒙运动 启蒙思想 价值 德国 思想革命
  • 简介:言论自由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历来受到各国的关注和重视,并受到积极保护。但近年来,中国部分地区发生以公民涉嫌诽谤政府为由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为,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结合相关案例从言论自由和诽谤罪的定位及两者之间的界限,探讨保护言论自由及言论自由权的界限问题。

  • 标签: 言论自由 诽谤 宪法 刑法
  • 简介:内地香港实施CEPA协议,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实现判决的自由流动。我们应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并具有创新精神地看待和解决两地区际判决承认执行问题。内地香港之间小范围的安排难以适应两地经贸关系的大发展,而一个大安排(大协议)更能反映目前两地经贸发展的现状,更能切实、全面地解决两地相互承认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

  • 标签: 法域 经济一体化 判决自由流动 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
  • 简介:“妇女婚姻家庭条文法律实践差距的实证研究”课题是全国妇联中加妇女法律项目之一。从法律社会视角作为切入点研究此问题,在中国研究领域尚属空白。笔者造反这一研究项目,旨在找出一个最佳结合点,使妇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保障更具操作性科学性。

  • 标签: 婚姻法 婚姻家庭 妇女地位 立法完善 离婚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在规定“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同时,又保留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原有“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两者抵牾,必将导致司法实践中的困惑和冲突。必须认真对待两者的冲突,顺应刑事诉讼自身发展的规律,以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的实现为导向,兼顾司法实践需求,降低法律自身的冲突,避免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这一法律原则落空,应提升法官的心证能力,去除对口供的路径依赖心理,实现从人证到物证侦查模式的转变,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降低非法获取口供的诱因,以实现对两者冲突的平衡。

  • 标签: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如实回答义务 冲突与平衡
  • 简介:统一公法学的提出,展现了公法所及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需要从整体公法视角研究各部门公法之间的关系,尤其要深入研究宪法行政法的关系.宪法行政法是公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门,宪法居于核心和统领的地位,行政法居于主角和关键的地位.宪法行政法的关系最密切,集中表现为二者最大的一致性和动态推进的互动性,正是这种统一互动的关系引领和推动着整个公法体系的建构完善.

  • 标签: 宪法 行政法 公法体系 统一性 互动性
  • 简介:1998年12月29日颁布、业内人士孜孜企盼的证券法,确立了新型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这对于加强证券市场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证券市场管理体制也必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发展和完善。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角度,总结西方国家制度选择的共同规律,评述我国证券法确立的管理体制,以期对《证券法》的实施的完善有所研益。一西方国家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世界各国证券业的发展状况和证券业的立法类型不同,其证券市场的管理体制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代表,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高度集权型管理体制。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自律

  • 标签: 证券市场 管理体制 证券法 监管机构 政府管理 证券交易所
  • 简介:近年来,该站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为基、服务为主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服务好的高素质的运政管理队伍,确保道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保障经营者及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行业管理的最终目的。

  • 标签: 依法 当事人 作风 保障 合法权益 高素质
  • 简介:目前我国对于先决事项的司法判定在形式、程序、效力、救济途径等方面的空白或缺陷已严重困扰司法实践,特别是随着诉讼模式改革的日渐深化,当事人辩论权的控制力司法效率的强大压力从两个相向的方向上对裁判权形成挤压。通过解析德国和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中间裁判制度,将其中间裁判的适用对象分解为实体性先决事项、程序性先决事项和攻击防御事项,进而在我国民事裁判体系——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整体框架中,讨论上述三类事项的决定形式。最后重点讨论了实体性先决事项的中间裁判制度,及其与我国现有基本理论和现行制度的协调问题。

  • 标签: 中间裁判 中间判决 裁判文书 判决书 裁判 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