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务行政复议是解决税务争议的重要途径。好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不但便利相对人申请复议,能够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稳定社会关系,而且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还能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本文在分析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维护相对人权利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建议。
简介:一、税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问题(一)个别地方党政领导的干预目前,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打着招商引资和搞活本地经济的招牌,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制定一些有违国家税法的文件、会议纪要,擅自制定和解释税收政策。像某区人民政府与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贸易广场建设合同”中的第八项就明文指出:“对贸易广场建设所涉及的税收问题,在某区人民政府全力争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总额控制,共计500万元,由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贸易广场奠基2个月后逐月支付给某区人民政府,每月支付100万元,由某区人民政府代为纳税,不足部分采取区级财政列收列支、以财政投入方式支持贸易广场公共设施建设”,这一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10月1起施行。它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复方乐趣,切实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复议规则),此规则也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和其它税务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并作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任务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佥权益。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那么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应当如何正确进行税务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笔者以《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规定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