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截至2011年7月,福建省发现的维管束植物有250科1611属4839种(含亚、变种),是中国植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福建维管束植物主要集中分布在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地区,其中武夷山脉北段具有物种丰富度高、特有种多等特点,是中国11个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之一.武夷山脉中段是福建省自然保护区分布最为密集的区域,也是福建省植物物种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以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戴云山脉中段,分布着大面积的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有着丰富的植物多样性,位于戴云山脉南段的博平岭则是福建省南亚热带雨林森林生态系统的典型分布区,其植物种类在福建省植物物种多样性中独树一帜.分布在福建滨海湿地的维管束植物虽然种类不多,但地域特色显著,是福建维管束植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介:选用吉林省东部山区12个代表站近55年的观测数据,分析了平均气温、平均日最高气温和平均日最低气温随时间的变化趋势特征以及平均气温增温趋势的地域分布特征.结果表明:1)平均气温、平均日最高气温、平均日最低气温增温态势明显,平均日最低气温增温比平均气温和平均日最高气温更加显著;冬季增温比夏季显著;2)平均日最高气温对变暖的响应明显滞后于平均日最低气温,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区域内夜间明显变暖,到90年代中期白天、夜间同时显著增温;3)年和季节平均气温增温趋势在空间上存在差异.
简介:福建省908专项海岛土地利用调查对全省l321个面积在500m。以上海岛的土地利用类型与分布进行了调查统计,将土地资源划分为12个一级类,采取多源信息相互印证及3s结合的工作方法,基本查明了海岛土地分布范围、面积和开发利用现状.经调查与测算,福建省海岛土地总面积为1628389432m^2。(包含海岛岸线外侧沿海滩涂面积474076929m^2),即海岛陆域土地总面积为1154312503m^2,其中有居民海岛陆域土地面积1106414004m^2,无居民海岛陆域土地面积47898499m^2.与1988年福建省海岛调查的14个海岛的土地利用调查结果进行对比并分析变化的原因.
简介:根据有关调查资料,对河南省湿地植被特征种的区系组成、科属种三级分布区类型及其与植被的关系等进行了分析,阐述了河南省湿地植被的特征。结果显示,维管植物有50科99属249种,种子植物科的分布区类型有6个,属有10个,种有13个。科属都为世界分布类型最多,除此类型之外,泛热带和北温带成分占有突出的位置。种分布区类型中,世界分布显著减少,而以东亚分布为最多,热带亚洲分布次之,北温带分布居第三;中国特有分布中,中国亚热带分布为最多。从浅水湿地到草丛湿地植被,其建群种虽都以世界分布科为最多,但热带分布数量减少,而温带分布数量逐渐增多。河南省湿地植物区系与东亚和热带亚洲以及北温带的植物区系联系最为紧密,而在中国南北方湿地植被的区系关系中较接近于南方亚热带的湿地植被区系特征。
简介:生态足迹是目前较通用的衡量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指标,利用生态足迹模型与其他指标结合,可以测算生态赤字(盈余)、生态足迹压力指数、万元GDP足迹等反映区域生态安全状态的定量指标.本研究计算了2002-2008年福建省人均生态赤字及生态足迹压力指数,得到全省生态压力的变化趋势.利用GM(1,1)灰色预测模型预测2009--2014年福建省人均耕地生态足迹与承载力、人均建筑用地生态足迹与承载力、人均生态赤字及生态足迹压力指数,结果表明,若继续沿着2002--2008年的发展模式,福建省在未来几年内生态安全将面临极大威胁,全省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刻不容缓.
简介:于2012年5~6月,对福建省木兰溪流域11个断面的浮游植物群落结构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在木兰溪流域,共鉴定到浮游植物6门51属68种。绿藻在种类组成和数量上占绝对优势,有25属36种,占浮游植物总数的41.57%;其次是硅藻,有16属21种,占总数的29.70%;蓝藻有5属6种,占总数的26.96%;其他藻类占1.77%。木兰溪流域内,浮游植物的平均密度为22.28×106个/L;其中,浮游植物的最高密度(49.67×106个/L)出现在下游木兰陂段,最低密度(6.31×106个/L)出现在上游支流金溪段。水体溶解氧和氨氮含量是影响木兰溪浮游植物群落结构的主要因素。木兰溪浮游植物的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为1.7~2.87,Simpson多样性指数为0.73~0.92,Margalef丰富度指数为0.72~2.27,Pielou均匀度指数为0.65~0.86。木兰溪流域下游木兰陂段水体处于中—富营养化污染状态;上游支流苦溪和柴桥头溪水体处于中营养化污染状态;流域的其他水体处于贫—中营养化污染状态。
简介:矿产资源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资源的合理积累、储备、消耗及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以及制定具体矿产资源政策的综合性规划。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其目的:一是为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加强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二是协调当前与长远、国内与国外、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三是节约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有效保护资源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