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学成人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与正规法学院本科教育相比,它具有教育对象的特定性,教育功能的延伸性,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及办学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法学成人教育的产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现代意义的大学为其发展提供组织机构,大学培养的法律人才不能满足社会需要,为其发展提供历史契机,终身教育观念的树立为其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中国的法学成人教育体现了后发型现代化国家转型期的特殊性,它虽然培养了一定数量的法律人才,但在相当程度上,它破坏了法学教育的统一性,不符合法治对法学教育的内在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大背景下反思法学成人教育对法治建设的深层负面影响,可以为今后法学成人教育体制的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简介:土地用途管制权乃是土地用途管制行为的法权表达,其构成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体系架构和规范展开的逻辑基础。目前,学理上围绕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概念这一最为基础性理论命题之界定,呈现出明显混乱、分歧甚至错误的状态,亟需正本清源。遵循法教义学研究范式,借助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我国土地用途管制权概念,乃是指为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设置的一项实定法权力,其本质是对农用地之开发权的限制或剥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分别是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规制,而无需对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的法权内涵进行扩张性解释来替代前述制度的管制功能。唯如此界定,方能正确厘定这一权力的内涵和边界,实现其在法秩序上的脉络统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