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武举自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创设,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先于文举被废止,与文举相伴推进、单独举行,持续了1200年之久,形成了我国科举考试发展史上“文武分途”的重要特点。这虽然有助于发展和完善科举制度,推进武艺人才的选拔和形成尚武的社会风气。但“文武分途”长期存在,进一步强化了“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给我国古代社会的科学选才和引领社会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统治者对武人的担忧以及由此形成的崇文抑武的社会环境,还有文武本身巨大的差异性和古代武学教育的极端落后。当然,“文武兼备”“文武并举”一直都是中国古代士人追求的理想人格模式和推进科举考试制度改革的愿景目标。今天研究科举考试“文武分途”现象,对于正在进行的“文理不分科”、自主招生联考的分与合,以及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等高考改革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简介:避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法问题,涉及税法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对避税的正确认识关系到对税法的正确认识,一国对避税问题的处理将反映一国税收法治的水平。为正确认识避税,以对避税进行统一的定义,一方面需要对避税与税的节省、税收筹划、合法节税、逃税、税收欺诈等相关概念的异同和关系进行法理上的辨析,另一方面还需要根据法律欺诈和权利滥用理论对避税性质作进一步的剖析。这对于区别避税和合法节税以及一国探寻构建反避税措施的理论非常必要。对我国而言,在认可纳税人拥有以最小化税收负担的方式来安排自身经营活动权利的同时,在制定和实施一般反避税规则时,需要在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欺诈、权利滥用理论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商业目的理论、实质重于形式等理论之间进行审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