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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央地财政分权中的权力配置及其限度,特别是中央财政权力合理限制,应作宪法考察。通过“选择构筑”视角,可以更好地展示中国当前财政分权体制的特征,即中央财政权力的过分强大和地方自主性的缺失。中央政府通过项目制为基础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目的、力度和方式等产生实质性影响,造成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的扭曲,也间接导致中央政府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地方政府难以设定本地财政政策目标和公共服务面临质量压力。“选择构筑”视角帮助我们看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应根据宪法平衡央地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限制和约束,这对央地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改革也有指导意义。当下的央地财政分权改革,应明确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申请、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应由司法机关来介入和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的相关冲突。

  • 标签: 财政分权 中央地方关系 项目制 “控制权”理论视角 选择构筑
  • 简介:中国古代的刑官群体在身份上都属于国家官吏,身份的复杂性远远低于现代,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又可以被称之为“权力的共同体”,但权力的内容、结构、分工、内在的运行机制等则有自己独特的逻辑。探讨古今中西之别,会给当代中国的法律职业发展带来重大的启迪。

  • 标签: 中国古代 权力 刑官 职业化 法律人 历史
  • 简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为行政权力介入不正当竞争行为设定公共利益限制,造成实践中可能侵及到私人权利领域。通过对六个典型国家(地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分析,发现绝大多数国家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按其性质采用了不同的规制方式:对于仅涉及经营者之间侵权纠纷的,多数国家只规定了私法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并不介入;埘于与竞争秩序关系紧密,与消费者权益维护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行政机关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分类规制,正确认识行政权力在维护正当竞争秩序中的作用。

  • 标签: 不正当竞争 法律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 行政责任
  • 简介:执行权是综合性权力,部分属于司法权,部分属于行政权。我国无需在法院之外另设执行机构,但必须严格区分法官与执行员,即执行员应行使执行中的行政权,负责具体执行事务的实施,而法官应行使执行中的司法权,负责裁判包括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员之间争端在内的所有执行纠纷。西方二种典型的执行体制形式虽似对立,但均是如此分配执行权。这样既可分别建立起对二种执行权的控制机制,又可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司法救济。

  • 标签: 民事执行体制 执行权 强制执行 权力控制 监督机制
  • 简介:新监察制度是在反贪腐工作法治化的背景下形成的。法治化不等同于法制化,而且法治具有多义性,确定的法治化的内涵不同,制度设计的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新监察体制在整个国家侦查权体系可以有两种模式:一是监察至上,二是监察、检察和警察之"三察鼎立"。笔者认为,新监察权应当采行三察鼎立模式,在保障监察权之权威、高效地行使的同时,体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本精神。为此,应当慎重设置留置权和调查权,使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能够在新监察制度的设计中得到体现。

  • 标签: 监察权 监察至上 三察鼎立 留置 调查
  • 简介:当前政府公权力侵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十分严重。对这一问题的治理需要从四个层面考虑:一是从治本之举考虑拟制地方政府追究土地财政的动因;二是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与出让制度;三是建立严格的土地征收问责责任制;四是司法权有效制衡行政征收权。

  • 标签: 政府公权力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征收 侵权
  • 简介: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信息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的发展,公共治理的兴起,公域之治中的法规则越来越多,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法是指遵循共同的法律价值,制定或认可主体多元化且不依赖国家强制力实施,但具有一定事实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法对现实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当下还存在大量的非理性的法现象,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构成很大的威胁。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为目标,“认真对待法”,不断完善法。为此,当前首先是要转变法律观念,把法纳入法学的研究视野。法必须受制于宪政精神与法治原则,实现法生成与实施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法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 标签: 公域之治 软法 和谐社会
  • 简介:我国社会转型期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障碍众多。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宪法对行政权力的配置不科学、不合理。从宪法层面重新界定行政权力范围,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优化宪政秩序是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对两个理论基点即行政权力行使的有限原则和限制行政权力与利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进行阐述后,提出了关于宪法科学配置行政权力的一些思考,以期为我国转型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些许的参考作用。

  • 标签: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权力 有限原则 程序正义
  • 简介:预算外资金是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自行收取和安排使用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它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规定疏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专项基金和其他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是预算内资金的补充。因此,一定要把这种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家财政体制,及时制定专门的《预算外资金法》,把预算外资金忙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同时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并

  • 标签: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预算外资金 监督机制 立法
  • 简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度是宪法、立法法的重要制度,之前立法法仅对授权立法有明确规定。为解决在上海自贸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障碍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法律进行修改。此次授权成为了上海自贸区的一大改革亮点。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设立了新的权力机关授权类型——授权修法。对授权修法的内容、目的、程序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认为: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不应成为授权修法的内容;被授权主体的范围应明确为国务院等。

  • 标签: 授权修法 行政审批 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暂时调整法律的部分规定 合宪性
  • 简介: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的内容应着力于司法机关整体性和宏观性的问题。遵循监督公开、依法监督和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原则。主要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审查规范性文件等监督方式。监督的功能是促使司法机关更好地完成司法使命,构建公正、高效和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机关配合监督是开展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应当增强配合监督的意识,完善配合监督的制度措施。

  • 标签: 权力机关 司法机关 监督
  • 简介:行政法需要取得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动态平衡,这种平衡结果乃是以它们之间的权力平衡为保障。这种权力平衡可以将权力划分微观单元,再依据不同现实需要进行灵活重组来达到。多样化的分散试点是推进权力组合配置改革的可行方式.通过权力的划分、重组与适当配置,行政法与公民社会可以在适一改革进程中共同成长。

  • 标签: 平衡论 权力组合配置 动态平衡 公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