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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问题提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折射出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所面临的危机和弊端,中国政府以此为契机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摆脱对美元过度依赖,加速人民币国际化的货币金融政策,如货币互换协议,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等。人民币国际化的实质是人民币职能从国内扩展到国外的过程。

  • 标签: 人民币国际化 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化进程 全球金融危机 国际货币体系 货币金融政策
  • 简介:刑事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法律监督有了一定的补充与完善,但笔者认为,刑诉法对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的修改仍远不能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刑诉法有关部分的修改又预示着关于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的新问题的出现。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监督需要改革、完善之处作些新思考,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一人民检察院需要对自身实行监督依据我国宪法,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本质职能。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公诉职能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中分立出来,成为人民检察院独立的重要职能。笔者认为,依据刑诉法第8条的立法精神,人民检察院的公

  • 标签: 检察机关 刑事法律监督 检察院 被害人 刑诉法修改 公诉人
  • 简介:为确保司法监督的有效性,死刑复核程序确立全面审查原则。近年来为了提高死刑办案质量,死刑复核全面审查原则被进一步强化。但从死刑复核实践中不核准率下降以及不核准事由越来越集中于死刑适用不当来看,全面审查原则在确保死刑案件办案质量方面的作用下滑。这与证据裁判的确立、控辩双方的参与有关。全面审查原则对刑事司法程序和刑事司法结构的冲击逐渐凸显,如全面审查原则带来刑事诉讼程序重心上移,也使得最高人民法院不堪重负,增加最高人民法院的政治风险。我们可以借鉴有限审查的做法,将死刑复核全面审查改造为重点审查。

  • 标签: 死刑复核程序 全面审查 死刑案件办案质量 重点审查
  • 简介:国家领土完整原则和人民自决原则在当代国际法中均占有重要的地位。冷战后,自决原则的进一步发展使之与分离权的联系日趋密切,在殖民主义之外,单方面分离权挑战国家领土完整原则。但包括分离权的自决原则并没有成为实在国际法规范。为避免这两项原则之间的对立冲突,应当使自决原则的适用受到领土完整原则的限制;而在国内,一国应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自治权。

  • 标签: 国家领土完整原则 人民自决原则 当代国际法
  • 简介: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思考●江仁宝坚定不移地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前提,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从近几年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实践看,必须在坚持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的同时,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

  • 标签: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新形势 票据权利 背书人 设质背书 社会政治稳定
  • 简介:<正>英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法组织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简称检察监督)是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监督执行和遵守法律情况,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一种权力,是社会主义法制系统中保障和促进立法、执法、守法之间相互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它具有国家性、专门性、规范性、强制性和普遍性等五个方面的特征。

  • 标签: 检察机关 自侦案件 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侦查活动
  • 简介:目前,人民警察道德规范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除基本原则问题仍有争论外,从具体规范到若干观念范畴都有理论上的共识,并在实践中得以认同和遵行.但像所有事物是发展的不是停滞不前的一样,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现实公安工作的发展,当代人民警察道德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凸显出来.首先是应该确立"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的基本原则,其次是要补充诚实守信的规范和公正、人权观念.

  • 标签: 人民警察 道德规范 公正执法 优质服务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領海寬度为12海里(浬)。这項規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島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島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东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島屿。(二)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島屿的領海以連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緣島屿上各基点之間的各直綫为基线,从基綫向外延伸12海里(浬)的水域是中国的領海。在基綫以內的水域,包括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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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康万福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必要性所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指通过调整其内部关系来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调解民间纠纷的任务,保证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正常进行的各项制度的总称。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调解民间纠纷、...

  • 标签: 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员 工作制度 调解人员 基层人民政府 人民调解工作
  • 简介:对新刑诉法第12条规定的原则从语法学角度和逻辑学角度分析,应称之为“确定有罪权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该原则强调只有人民法院才享有最终确定有罪权,这一原则蕴涵着两大诉讼价值观念:控审制衡观念和审判重心观念。

  • 标签: 确定有罪权 假设复句 假言判断 控审制衡 审判重心
  • 简介: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从本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法院的定罪判决并未涉及到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也不是判决检察院起诉的罪名能否成立,而完全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来判决被告人的罪名,这样一来,就可能会产生法院判决认定的罪名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比如检察院起诉的抢夺罪,而法院最后判决的却是抢劫罪,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形。笔者认为,法院以前的这种做法,与原刑事诉讼法并无矛盾。但是我国对原刑事诉讼法进

  • 标签: 检察机关 被告人 现行刑事诉讼法 指控罪名 人民法院 检察院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编纂民法典”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立法机关已经决定重启民法典制定工作,首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律,而民法总则又是民法典的总纲和总的规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以及侵权责任法都受其拘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学者提出立法建议稿,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既具有学术价值,也能够作为立法参考的蓝本予以借鉴。本刊刊登杨立新教授牵头的民法总则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以此为立法机关制定民法总则提供参考,也为编纂民法典的壮举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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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民法院监察制度是行政监察制度变迁的产物,内部执纪者是其部门属性,维持审判自律是其制度功能。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影响,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虽未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但法官的多源监督格局却由此发生改变,继而致使人民法院监察制度的功能空间变得模糊,尤其体现为内部违纪责任追究的外部化,以及内部纪律规则制定的外部化。鉴于人民法院监察制度的功能乃是国家监察体制无法替代的,因此在继续保留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同时,尚需理顺人民法院监察制度与国家监察体制的关系,并实现二者在运作过程中的协调衔接,以此完善人民法院监察制度。

  • 标签: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人民法院监察制度 审判自律 制度完善
  • 简介:<正>来信我们在日常办案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即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不予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由于被告人在违法犯罪时造成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因此提出了赔偿经济损失的正当要求,人民检察院能否按照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被告人赔偿损失?如果不能这样办?应如何处理?请给予解答。辽宁省开源县人民检察院潘澄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经济损失 被害人 免予起诉 民事赔偿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明确提出改革人民陪审制,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这一内容确定了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案件中实现“法律审与事实审”相分离机制的基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除了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之外,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已经较为成熟的经验。英美法国家的陪审团“只认定事实,不负责法律”的做法与我国人民陪审制改革的目标相契合,且已经过几百年的演变,理论与实践方面均值得参考。另外,审判过程中,也并非所有事实问题一律交由陪审团,法律问题一律交由法官决定,还需要根据本案的实际需要、社会政策的要求等因素来确定。因此,我国在设计法律审与事实审的分离机制时应注意不能僵化。

  • 标签: 人民陪审制 法律审 事实审
  • 简介:在我国,人民法庭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在成立之初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很多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法庭工作也面临着困境.集中表现在纠纷的解决与规则之治之间出现了矛盾和背离,“两便”原则并未带来预期效果,人民法庭的特殊功能难以发挥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隐寓着完善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根据我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司法实际,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的特殊功能,寻求纠纷解决与通过法律达到规则之治之间的统一,应适时改变人民法庭的传统角色定位,将其从完全的司法性质改造成弱司法性质的简易纠纷处理机构,并通过相关制度的构建加以实现。

  • 标签: 人民法庭 和谐社会 弱司法化
  • 简介:人民调解是国家与社会共同参与的纠纷解决机制。相对于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来说,人民调解是国家正式权力与民间非正式权力之间的中间地带,反映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交汇与互动,是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三领域。纵观人民调解的历史变迁,从政治功能逐渐向社会功能转变是其发展的主要特征。人民调解的未来定位应该是纠纷解决机制第三领域中国家与社会纠纷解决权的良性互动。

  • 标签: 公力救济 人民调解 第三领域 纠纷解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