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海上无人船舶的试验航行是研发成功并投入商业营运的必经之路。船舶智能化程度与船舶配员标准的对应需要长期的验证,对无人船舶研发试验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及其应对展开研究,既能解当前无人船舶法律研究的燃眉之急,又是长久之计。对于处于研发试验阶段的无人船舶的法律地位界定、海上安全行政法规对无人船舶的适用障碍及应对、海上事故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无人船舶保险等方面分别加以分析,认为国际法和国内立法中的船舶定义都未规定船上人员这一要件,现行法律体系原则上可以适用于无人船舶,但公法上需要在船舶检验标准和规范、船舶国籍取得条件、船舶配员、安全区域与警示、应急管理等方面针对无人船舶进行立法或调整,对于研发试验阶段无人船舶海上事故的责任承担以及船舶保险等民事法律制度也应做出相应完善。
简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既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现代大学重新进行制度变迁与制度设计的再造,更是高等教育领域的重建运动和制度选择。实践中走向法治化的现代大学制度正遭遇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高等学校内部组织体制、高等学校成员权利保障机制、高校法人治理机制等体制性障碍与掣肘。走向法治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快、加强、加速完善现代大学法人制度,确定高校法律定位。在此基础上,走向法治化现代大学制度的机制选择与法治精神的重塑,理应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公益为本、科学管理"的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新型制度,体现法治社会的精神,实现大学依法治校(教)。
简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岸经贸合作进入了新的制度化轨道。为了进一步促进两岸之间相互投资,根据ECFA的规定,两岸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投保协议》的签署对推动两岸经贸合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客观而言,《投保协议》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更好的发挥其对两岸经贸合作关系的推动作用,需要通过分析《投保协议》在征收、透明度、解决投资争端方面所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并提出克服之思考,以期为ECFA的后续法制化进程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构想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