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究并对比规则性和非规则性切除术治疗原发性肝癌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取我院接受的原发性肝癌患者92例,按照肝切除术的治疗方式分成观察组与对照组。对照组接受非规则性肝切除术,观察组给予规则性肝切除术。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结果观察组的术中输血量和输血量、胆红素(TBIL)、白蛋白(ALB)和胆碱酯酶(CHE)水平与对照组相比无明显差异,结果(P>0.05)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观察组的手术时间明显长于对照组,谷丙转氨酶(ALT)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结果(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手术后,观察组并发症的发生率26.09%,对照组的并发症的发生率为36.96%,对比结果(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一年随访的复发率为19.57%,无瘤生存率为73.91%;对照组的复发率例50%,无瘤生存率为45.65%,对比结果(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规则性肝切除术能有效改善患者的ALT水平,降低患者的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并提升患者的一年随访效果。
简介:存在论意义上的事实行为与“刑法上有意义的行为”之间的不一致,使得受制于禁止重复评价和充分评价而“从一重处断”的想象竞合在拟制规则上涉及罪与刑两个方面。其中,罪的拟制是取舍罪名的规则,刑的拟制包含着刑罚裁量的规则。在我国,“从一重处断”规则是刑法的基本立场,“从一轻”处断与数罪并罚是刑法的重要立场,后者意味着我国刑法在想象竞合规则上有重大突破,因此,区分性立场才是我国刑法的准确立场。完全置身于域外刑法语境来解决我国想象竞合问题的论调与做法,会陷入“以偏概全”的困境。立足于我国想象竞合的区分性立场并最大化维持想象竞合的传统规则,才能妥当处理“重罪”与“轻罪”难以判定时的规则适用问题和刑罚拟制中加减刑罚事由如何准确适用问题。
简介:摘要幼儿园生活是一种群体生活,为了保证群体生活的有序进行,约束群体中不同个体的行为,就需要借助一定的纪律来维持。小班幼儿的自我控制力相对较差,自觉性和规则意识也比较弱,不加以约束是不行的。因此,增强小班幼儿的规则意识,是活动顺利开展的有效保证,是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有效途径,也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重要保证。
简介:摘要区域活动具有自选性、自主性,能满足幼儿个体发展的需要,是幼儿较喜欢的游戏活动。而活动规则是顺利、有效开展游戏活动的前提,创设一个规则较明确的活动氛围,幼儿才能自由、有序地参与活动,实现自身多方面的发展。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是帮助孩子顺利踏入小学生活、学习的桥梁,是孩子为人处事、学习发展的奠基石。
简介:农民住房财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构成,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现行法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项财产金融价值的充分体现。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政策指引下,在试点地区暂停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实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也就取得了“房地一致”原则之下的合法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设定,其实现可以采取协议拍卖、协议变卖、强制拍卖、强制变卖、强制管理等方式。抵押物处置时受让人的范围不应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限,但其他人受让农民住房财产权时,可以采取仅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租赁权的方法。原抵押人仍然可以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而取得相应收益,以保障其基本住房权利。抵押物处置中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应在国家、集体、农民之间合理分配。
简介:对不当或非法获取证据的排除是对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一种救济。这说明在加拿大宪法权利从整体上而言被视为第一位的权利,应该得到最有效的保护。作为《加拿大法案》附表B的《权利和自由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生效,其中包含有“救济”,即该宪章第24条第2项的内容。如果一经发现证据在获取过程中对被告所享有的宪章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有所侵害,并且此种侵害会败坏国家的司法荣誉,依据本条规定,该证据即会被排除。在多年的适用过程中,加拿大最高法院主导了对第24条第2项的解释,解释以一系到案例为基础,而其法理依据却是自由主义理论、遏制理论与体系完整性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