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9
172 个结果
  • 简介:我国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在内容上主要以增设、补充和修正等方式对1980年《婚姻法》作出了若干重要的补充和修正,并填补了婚姻家庭方面的若干立法空白。现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这部法律由于历史局限所造成的立法滞后性就显得更为突出。我们应当抓住制订我国《民法典》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回顾历史与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编制形式、立法体例和具体内容上对这部法律予以全面审视,并抓紧修订和完善,在实现婚姻家庭法回归民法的同时,构筑全面、系统、科学和先进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 标签: 新时期 婚姻家庭 立法 完善
  • 简介:今年9月16日,全国首家以案件庭审直播为主要内容的"北京法院直播网"正式开通。互联网上输入网址http://bjfyzb.chinacourt.org,就可以随时随地旁听北京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市高级法院院长池强参加开通仪式,并轻点鼠标开通此系统。

  • 标签: 庭审直播 法院院长 北京 网站 互联网 案件
  • 简介:家庭是残疾人生活的主要场所,甚至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唯一依靠。但他们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了许多健康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残疾人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结婚自由权难以实现;婚检、孕检率低;监护规定不到位,养老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离婚时法律没有规定特殊的保障措施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婚姻家庭权益未作任何保障性的规定。因此,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时,应当增加有关保障残疾人婚姻家庭权益的内容,以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 标签: 残疾人 残疾人保障法 婚姻 家庭 监护 离婚
  • 简介:当前有许多高校对如何通过评估的关心更甚于如何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这其实是对评估工作的一种错误理解,没有真正体会“以评促建”的评估精神,单纯为了评估而评估.如果不抓住这次评估契机,对高校日常工作进行反思,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提高管理水平,即使侥幸通过评估,在以后高校的发展道路上仍然是危机重重.

  • 标签: 评估 “以评促建” 管理 反思
  • 简介:证券的存在是证券法适用的先决条件,在美国证券法上,投资契约承担起证券定义兜底项的作用,以涵盖种种“非典型”证券。投资契约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存在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成立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水平共同标准。本文通过附委托经营合同的买卖合同类投资契约来考察投资契约的成立要件、站在信息披露的证券法理念角度来探寻水平共同的合理性,通过全权委托账户、股票之外的权益购买、传销、商业特许四类投资契约来指出水平共同的缺陷,最后尝试提出美国法上的水平共同所能给我国证券法带来的启示。

  • 标签: 证券的定义 投资契约 共同经营 水平共同 监管套利
  • 简介:一、强化和规范行政监管,努力推动广州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一)加强规范,充分发挥市一级公证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一是开展公证改革专项检查活动.成立全市公证改革专项检查小组,由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员协会共同制定自检和全面检查的内容和计划,采取公证处自查自检和全市集中检查的方式,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检查对象涵盖全市所有公证处,重点检查改制后各公证处人、财、物的管理和运作情况.

  • 标签: 服务水平 专项检查活动 专项检查工作 司法行政系统 公证改革 公证员协会
  • 简介:随着健康知识的不断普及,人们的健康意识也日益提高。人们不难发现。在同样的健康教育环境下,有些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十分在意,但也有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却漠不关心。除了健康知识的普及程度外。是否有些先天的因素在影响人们对自己健康状况的意识呢?英国科学家最近发表的—项研究结果回答了这个问题。

  • 标签: 科学家 健康知识 大脑 常态反应功能 焦虑情绪
  • 简介:文章就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基本立法体系及婚约、结婚、离婚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试对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具有实际价值的建议。

  • 标签: 婚姻家庭立法宏观比较 婚姻法律制度比较
  • 简介: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确认和保护的本位主体有两个:一是社会,二是个人。保护社会利益需要国家介入,保护个体利益则要重视家庭自治,这就要求婚姻家庭法要充分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夫妻关系制度注意到了家庭自治与国家介入关系的协调,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国家介入不当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夫妻关系制度 家庭自治 国家介入
  • 简介:本文通过对比国内与国外婚姻法中关于家庭暴力概念的主要观点以及法律规定等,对目前婚姻法中家庭暴力概念提出了一定的质疑,即认为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通过暴力手段、胁迫手段以及其他手段等,对家庭其他成员的精神、身体以及性等方面的权利进行侵害的行为。

  • 标签: 婚姻法 家庭暴力 概念 质疑 相关研究
  • 简介:女权主义理论在美国的反家庭暴力立法过程中一直发挥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一次女权主义运动揭露了妇女保护的不足,第二次女权主义运动后,美国通过消除立法歧视,加强公权力干预和民事权利救济,以及拓展社会服务,建立起一套相对成熟的防治家庭暴力的理论和制度。但随着立法的发展以及后现代女权主义对现有制度的质疑,反家庭暴力立法存在的问题也渐渐凸显。只有坚持反家庭暴力的国际人权标准,消除性别歧视以达致社会性别结构的平等,才能拔除家庭暴力的根源。

  • 标签: 美国 家庭暴力 立法 女权主义 性别平等
  • 简介:我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或文件。通过对这些地方法规和文件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各地在界定家庭暴力概念、明确法规实施主体、规定举证责任、进行首问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为反家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天然不足和相互间的差异,又迫切呼唤国家出台专门法律以及相关方面对若干法律问题做更加深入的研究论证。

  • 标签: 家庭暴力 反家暴 地方规定
  • 简介:2011年4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的立法,不论是在结构体例的安排还是内容的臻定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其间若干自草案公布之初就存在争议而在正式立法中未得到呼应的些许问题,存疑争鸣无疑还将继续,如选择性冲突规则的运用是否妥当、涉外协议离婚法律适用规定有无必要、“没有共同国籍”情形下法律适用是否遗漏等.为此,着眼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内在逻辑、国际社会最新立法经验和我国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适用实践等问题阐释些许观点.

  • 标签: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适用 法律措辞
  • 简介:2008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劳动力供给结构的变化催生了一个新的群体,即非正规经济部门家庭工人,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以及劳动基准皆未进入法律规制的视野。给予家庭工人什么样的法律保护,取决于其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主体定位。劳动关系是劳动法适用的基点,但现行通用的“从属性”路径无法启动对家庭工人的劳动法保护。从各国拓展劳动法适用范围的趋势来看,我们应当反思劳动法的立法理念,将家庭工人纳入劳动法保护范畴,但并非完全适用劳动法保护,而是进行特别立法予以保护。

  • 标签: 非正规经济部门 家庭工人 劳动法 劳动关系
  • 简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相当普遍,受暴经历对未成年人在心理、自我认同及行为方式上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父母即使出于教育目的使用暴力,未成年人仍将产生消极情绪,难以关注父母行为真正想传递的正面信息。社会公权力应该更积极地为未成年人免受家庭暴力伤害提供切实可行的救济和帮助,改善未成年人生活环境,构筑家庭、学校、社区等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从生理、心理、认知和行为习惯方面引导和培养未成年人,以保障其身心健康成长。

  • 标签: 未成年人 家庭暴力 实际情形 防治建议
  • 简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婚姻家庭一章的规定体现着人本主义的趋向。文章从对比我国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立法变化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在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立法上的人本化趋向。

  • 标签: 人本主义 婚姻家庭 最密切联系 意思自治
  • 简介:(3)证据法上的问题。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私人进行的书面财产约定没有直接的证据效力,需要当事人举证;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证明,并经司法程序核实后才能成为确凿的证据。也就是说,在我国,可以成为被法院采用的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要经过司法程序的实质性审查和核实(根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公证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用)。而根据《婚姻家庭(建议稿)》登记对抗第三人的规定,财产约定经民政部门登记后就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定效力。由此推断:作为私文书的财产约定,经民政部门登记后即产生法定效力。那么在诉讼中,经民政部门登记后的财产约定能否当然具备法定的证据效力呢?如果具备法定的证据效力,由于该登记只是从形式上对双方的约定进行审查,未经过司法程序的实质审查,不能确认约定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作为定案的依据显然欠缺妥当;如果不能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直接证据,则行政部门登记的公示性和合法性又受到了司法置疑,第三人又凭据什么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三、建议引入公证作为夫妻财产约定登记的前置程序夫妻财产关系因自身特征而引发出的上述问题是可以运用法律预防手段加以避免的。但《婚姻家庭法(建议稿)》仍采用以被动承认当事人“约定”结果...

  • 标签: 中引入 公证机制 婚姻家庭法
  • 简介:<正>(2006年8月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 标签: 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 保险期间 保险条款 死亡保险 中国保监会
  • 简介:目前,户外旅游亲水项目中,漂流广受追捧。然而,漂流时的各种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面对日益火爆的漂流市场,游客究竟该何去何从,安全漏洞应该由谁来堵呢?激情漂流遭遇不测提起漂流,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境内的山水漂流是旅行社的热点。这不仅因为该漂流落差大,河水湍急,惊险刺激,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漂流河道时宽时窄,变幻莫测,最宽处达30m,最窄处只有5m,既有急流险滩,又有平湖深潭,堪称夏季漂流的理想河段。许多游客不远千里而来,为的就是体验漂流的刺激和快感。一到夏天,这里就成了人山人海的世界。然而,在这热闹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隐患。作为河南省濮阳市一家国营企业的正式职工,张玉华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安定家庭团结外,还有另外一个很多人都有的癖好——外出旅游。

  • 标签: 急流险滩 玉华 河南省濮阳市 心体 安全保障义务 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