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比较法”从诗歌的差异性和矛盾性入手,通过对比同一首诗语言变形前后的不同,或不同诗歌文本之间的差异来分析和解读诗歌。“比较法”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诗歌外部语言的矛盾和内在的差异,借助矛盾和差异,我们能找到分析诗歌的切入点,品味诗歌语言,理解诗人的情感逻辑,较好地把握诗歌的主旨。
简介:陈君式,江西临川人,出身仕宦世家。年轻时,事亲笃孝,十年躬耕。神宗元丰中知黄州,对吏严,对民宽,州人称誉。他人怕见流放黄州的苏东坡,唯独陈君式敢与之交往。陈君式退休,苏东坡特书赠唐代李陵答苏武诗。友谊日益深厚,书信往来不断。元丰六年七月,陈君式逝世,苏东坡主祭,致《祭陈君式文》,赞誉陈君式“澹然无求,抱洁没身”的廉明精神。
简介:“太守精神”是指《齐民要术》中推介的皇甫隆、茨充、召信臣等地方太守心系百姓疾苦,在工作中体现出的一种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种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一种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其本质是“为生民立命、为百姓服务”,根源是儒家文化和思想,其内核要素是儒者襟怀、执政能力、敬业精神。将“太守精神”融入到“三农”工作队伍建设中,有利于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优秀基层工作队伍,助力乡村振兴。“三农”干部队伍培养的关键是“太守精神”的价值取向,标准是“一懂两爱”。
简介:本文认为《续汉书.百官志》存在如下基本体例:源自束汉“官簿”的“正文”叙述职官及其官属的名称、员额与秩级,西晋司马彪所作“注文”则叙述职官的职掌与沿革。以此为标准,本文对“郡太守”条的两处疑文作了重新检讨,并连带梳理了“司隶校尉”、“州刺史”、“县令长”、“诸侯王”等条的文字。《续汉书.百官志》的这一撰述方式,继承和发展了东汉後期以来崇重《周礼》的官制撰述新动向,在汉晋间的历史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文学作品、司法文书与法史学研究》①将"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的故事与清代司法文书中的妄冒为婚案例加以比较,指出文学描述根本不能反映司法实践的一般情况。事实上,"鸳鸯谱"并非妄冒为婚案件,乔太守的司法风格与明清牧令也没有本质差异。从其他描写同类案件的小说来看,文学作品固然存在虚构成分,但并不必然与司法实践相背离,同时也具有思想史和文化史研究的史料价值。妄冒为婚是否一定导致婚姻无效,明清律学家亦持不同见解;不能以刑部在个案中的主张一概推断。
简介:仓慈是曹魏时期敦煌太守,以作风清廉、政策得当而著名。研究曹魏时期的敦煌史,仓慈是需要重点着墨的。仓慈出任敦煌太守虽只有数年,但由于他执行了一系列正确的政治、经济和民族政策,
在“比较”中读懂诗歌——以《登幽州台歌》《雁门太守行》为例
倾盖如故抱洁没身——苏东坡与黄州太守陈君式的交往
《齐民要术》中“太守精神”对“三农”干部队伍培养的价值及启示
《续汉书·百官志》与汉晋间的官制撰述——以“郡太守”条的辨证为中心
献疑与商榷:从“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说起——《文学作品、司法文书与法史学研究》读后
敦煌太守仓慈新探——以《三国志》与敦煌遗书P.4022+P.3636记载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