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语言不一定要反映现实,而是使现实在语言的层面上得到理解。——题记”为了真正理解一个思想家的思想,我们必须从思想渊源的角度考察该思想家曾经受到哪些思潮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是如何体现在思想家本人的著述当中的。这种探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而不能根据某种表面的似曾相识对两种思想做出简单的比附。无论思想家所赞成的还是所反对的思想,都可能成为他在分析自己所关注的问题时的思想和方法资源。我们知道,哈特曾经与早期分析法学家奥斯汀、自然法学家富勒以及当代著名法哲学家德沃金之间进行过多次论战,可以说,哈特所批判的这些论战对手的思想同样成为了他本人思想体系的一个内在部分;
简介:丰子恺是我国现代著名的漫画家、散文家。他的随笔散文素享盛名,久传不衰,饮誉诲内外。这一盛名,缘之于其随笔散文深遂的思想性和精湛的艺术性。尤其是他那独具特色的语言风格,更为现代散文史增添了新鲜血液。本文试从语言风格角度作些研究。丰子恺早期以漫画创作而著称,具有简洁、明快、朴素自然、随意洒脱的风格。其后开始对随笔散文创作感兴趣,并一发而不可收,创作了著名的《缘缘堂随笔》、《缘缘堂再笔》《车厢社会》等八本随笔集。早期形成的漫画艺术风格直接影响并渗透于他的随笔散文创作之中,从而形成了他那独具漫画艺术风格的散文语言风格。其随笔散文语言风格有以下几个特点。
简介:法律语言是全民语言功能分化的产物。全民族共同语在不同的社会活动领域里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久而久之便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变体、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乃是全民共同语在法律事务领域中传递法律活动信息、执行立法和司法功能而逐渐形成的社会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一经形成,便不能随意变更。在同一时代、同一语言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为处理法律事务而使用语言时,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其制约,遵循其规范。例如在法庭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审判长这么说:“传证人×××到庭!”这一句话能不能改说成“叫证明人×××出场”呢?显然不能。原因仅仅在于,前者是现代中国业已约定俗成了的法律用语,而后者却不具有法律特点、法律色彩,不是法律用语,因而不适用于法律活动领域。可见,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法律语言是相对稳定的,不允许任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