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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结果
  • 简介:证立法益的正当性方向应是将法益与宪法基本权利相关联。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应是个人信息自决权,以刑法规范保护个人信息具有正当性。但是直接以最严厉的刑罚手段保护个人信息自决权并不符合比例原则的必要性与均衡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应是超个人法益,即个人信息安全的社会信赖。对侵犯个人信息罪的超个人法益的合理性,可以从刑法理论、刑法条文与司法解释、修法背景与司法实践等几个方面证立。在缺失有关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基础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刑法解释应保持谦抑与理性。

  • 标签: 个人信息自决权 超个人法益 信息风险社会 信赖 大数据
  • 简介:面对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并存的新时代所产生的新问题,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显得力不从心用户控制模式难以继续奏效,数据控制者的设定受到挑战,事后救济模式遭遇质疑,法律中心主义亟待拓展.对此,近年来席卷全球的隐私设计理论很好地回应了新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获得国际组织及各国的高度认同,被誉为下一代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举措.隐私设计理论强调事先积极预防胜于事后消极救济,主张从一开始就将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通过设计嵌入系统之中,成为系统和商业实践运行的默认规则,给予个人信息全生命周期的保护,以实现用户、企业等多方共赢,这一理论可以为我国今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实践工作提供重要借鉴参考.

  • 标签: 用户控制 大数据 人工智能 隐私设计理论 隐私增强技术
  • 简介:计算机网络的存在和发展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提供了方便与支持,有一利也有一弊,在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得作为重要社会资源的个人信息处于危险的环境中.针对这个问题,文章在阐述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以“王某与‘北飞的候鸟’网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为基本研究对象,具体分析网络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策略.

  • 标签: 网络个人信息 民法保护 方式
  • 简介:个人信息去识别化即去除个人信息数据中可识别性的过程,包括去标识化和匿名化。可识别性是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去识别个人信息仍具有人格权及其衍生的财产权益,也涉及到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社会法益,两者均应纳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保护范围。运用去识别与再识别技术收集个人信息,须承担防控个人信息和公共安全风险的法律义务,刑法规制须注重个人信息安全法律和行业规范的衔接协调;个人信息去识别行为的中立业务性质与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可作为出罪事由。刑法应在个人信息去识别化的保护和利用、入罪与出罪之间寻求适当平衡。

  • 标签: 个人信息 可识别性 去识别化 再识别
  • 简介: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原则具有正当性,其符合大数据时代的法律需求,是平衡个人和数据控制者利益的利器,对作为个人信息法律核心原则的同意原则形成补充,弥补同意原则在大数据背景下的局限性。合理使用原则的内涵可适当借鉴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原则,并在现有制度体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安全管理、经设计的隐私、个人信息风险评估、个人参与和控制等相关规则加以丰富。

  • 标签: 个人信息保护 合理使用原则 同意原则
  • 简介:西班牙谷歌案所确立的“被遗忘权”代表了一种个人信息强化保护的趋势.个人信息中的隐私因素是强化保护个人信息最为重要的原因.“被遗忘权”与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均具有“保护个人信息”的内涵.前两者侧重保护的是个人信息的尊严性利益,后者侧重保护的是个人信息的经济性利益.“被遗忘权”的出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诸多方面产生影响.欧盟与美国在规制策略与法律制度方面作出不同的安排.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隐私权保护制度与个人信息权保护制度在保护网络个人信息方面均存在不足.以此为鉴,我国应突破民法上狭义人格权理论的限制,建立以“个人信息”为中心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自我规制手段的运用.

  • 标签: 被遗忘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 简介:针对2017年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犯罪案件呈大幅上升态势的情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分析原因后认为,此类案件呈现数量大幅度上升、犯罪主体类型特征明显、犯罪类型单一、手段多样化、案件逮捕率偏低、刑罚处罚较轻、多数嫌疑人被判处罚金刑等特点,亟须在立法、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院认为,遏制身份证件犯罪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当前需要解决三个问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此类案件的一些嫌疑人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已经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同时也存在可能不会被查获的侥幸心理。犯罪成本低,手段便捷隐秘性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能够利用网络平台快速实现犯罪目的,且手段隐秘性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犯罪的方式更加多样,且犯罪成本较低。这些犯罪手段在现实中往往不易被察觉,给打击犯罪行为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法律规定过于宽泛,实际认定困难。《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法条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界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情节困难。

  • 标签: 犯罪案件 身份证件 信息安全 公民个人 哈尔滨市 保护
  • 简介:“公民个人信息”概念出现在刑法中始于《刑法修正案(七)》,之后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及司法解释构成了现有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框架。从条文本身和司法实践考察,我国目前的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在立法层面构建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体系,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明确相关标准,从而遏制日益增长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 标签: 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保护 司法实践 完善路径
  • 简介:个人信用信息是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资源,它具有私人性和公共性的双重属性,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信用信息的双重属性。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中需要对个人信用信息作出合理的让渡和克减,这是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水平扩大信用交易范围、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重建社会信用秩序的必然要求。个人信用信息权利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面临着保密与公开、自主与受控、真实与扭曲之间的内在冲突。对此应构建相应的协调机制,主要包括明确界定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和公开的范围,合理设定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以及建立信用信息责任机制几个方面。

  • 标签: 信用体系 信用信息 信息权利
  • 简介:征信机构评定个人信用的主要依据是个人综合信用信息,针对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提供的法律规制,对维持征信系统良性运行、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以及提升金融机构运营效率至为关键,应成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征信中新型技术的运用使得信息提供者主体多元化、提供信息方式多样化等成为必然趋势,但通过对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的相关生效判决的分析发现,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制度存在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缺乏保障、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之间权责不明、法律责任缺失、行政监管不力等问题,致使其难以适应征信体系的发展。相较之下,美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制度具有'强化义务、倚重监管、限制诉讼'的特点,其在保障信用信息准确性、提高金融机构效率的同时,能够及时纠正不准确的信用信息。因而,我国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法律制度在重新界定信息提供者义务和责任、强化行政监管、优化信息主体救济程序等方面可借鉴美国经验。

  • 标签: 征信体系 信息提供者 救济程序 行政监管
  • 简介: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刑事诉讼中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证据、分析整理海量个人数据等无疑为相关机构提高侦查和办案效率带来了技术支持。为案件处理的需要,有时难免会利用国家公权力过度收集运用公民的个人信息,这可能会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造成冲突。在刑事诉讼中,不法搜检、扣留、截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限制,相应的侦查行为需要得到司法允许。因此,刑事诉讼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必须以法律为前提,正当诉求的制度才具有可行性。在高科技环境下,刑事诉讼领域的个人信息运用规则的与时俱进应该引起关注。

  • 标签: 高科技 刑事诉讼法 个人信息 运用规则
  • 简介:中国正在制定民法典,而如何确定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当今我国的家族主义理念与个人主义理念呈现出对立的态势,这不仅影响特留份制度的创设,而且会左右继承法的核心框架.本文旨在通过综合分析我国传统及学说,从比较法的视角探寻特留份制度的基本原则.

  • 标签: 民法典 继承法 特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