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学校则是孩子学习主动性养成的第一阵地。从学生进入校门开始,班主任的角色既是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是孩子的行为父母,班主任的一言一行就成为了孩子学习的标杆,正是这样的潜移默化,在孩子今后的人生中起着莫大的作用。作为一名教师,一位班主任,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展现在学生面前,要想使学生成长为一名优秀青少年,我们的行为就必须起到模范作用。那么,在日常教学行为与教学环境中,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做呢?笔者认为,大致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对学生行为习惯进行培养。
简介:任何行为的形成都有其遵循的特定轨迹,对于犯罪行为尤其是城市犯罪行为的轨迹性研究是犯罪预防与控制制度得以确立并有效运行的理论基础。对于犯罪行为的基础性研究是一切刑事规范及刑事政策乃至于社会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健全完善的对策性理论储备。一般行为到法律行为的形成机理则是研究犯罪行为乃至于城市犯罪行为运行轨迹的必经过程,也是了解城市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种类及对其进行防控的可能性基础。
简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