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立法相对滞后,使得互联网成为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与网络侵权相关的事件不断出现。如何调整好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互联网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使网络维权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更好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也使我国的著作权法更加完备。但我们在为其欢呼鼓舞的同时,也在反思着一些问题:《条例》的实施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维权吗?它的实施能否与它制定的初裹相吻合?: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
简介:发端于网络著作权领域的'通知—删除'规则,建立在数字复制传播的匿名性、快速性以及界权成本相对较低的基础之上.'通知—删除'规则本身属于诉前措施,未经司法程序对行为进行认定而采取相关措施,本身就需要慎重,而'通知—删除'规则通过反通知、错误删除的责任承担制度来进行调整,以避免出现规则滥用的现象.商标、专利领域并不具有数字复制领域的特征,而且在商标、专利领域'通知—删除'规则并未建立反通知制度、错误删除的责任承担制度等来进行权利义务平衡,导致规则滥用现象明显.以商品实物为载体的商标、专利领域通过一般规则完全能够解决侵权问题.退一步而言,如果在商标、专利领域建立'通知—删除'规则,需要通过形式要求、反通知、担保等制度构建来平衡各方权利义务.
简介: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综合转型和“互联网精神”在全社会各领域的全方位导人,已使我国现有的版权制度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公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利益需求,也凸显出版权授权模式异化和规避,新兴产业边界模糊与监管机制不完善,政策与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公平分配艰难,侵权隐蔽性高、风险较低,举证责任沉重、诉讼成本高昂与赔偿标准过低等诸多问题。进一步发展和创新我国版权制度的出路在于构建新型版权授权模式,完善版权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强化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加快版权领域的全面立法,正确处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版权多元保障机制,坚持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