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政协章程有明确的表述.简要地说,具有"三性".这就是:统一战线性、多党合作性和政治协商性.这"三性"中,统一战线是政协最基本、最主要的性质;在统战性的前提下,也就相应地具有了多党合作性和政治协商性.这"三性",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长期的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形成的.
简介:随着合作行政、协作行政、互动行政等新型行政理念日益为现代行政法治模式所接受,相关理念转化为制度性的建设工作就有必要提到议事日程来。行政协力是符合行政民主化、法治化的制度选择,已成为当今行政实践重要的行政手段和行为形式。准确界定行政协力概念是行政协力制度化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行政协力的内涵、要件、分类也是讨论行政协力概念不可缺少的要素,而行政协力与行政协助、行政参与人协助(力)义务、公私协力伙伴关系、行政委托等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有必要在辨析中明确行政协力的内涵和外延。正确解读行政协力的法律性质问题,对于把握行政协力的本质也至关重要。
简介:诉讼要件是法院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判决所需的要件。司法解释规定的行政协议的实质性法律构成要件包括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为目标、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而司法案例倾向于以协议目的作为行政协议的实质性法律构成要件,并且视行政优益权为行政协议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行政协议争议的受案范围原则上属于实体法问题,但存在法院通过价值衡量的方式溯及既往的案例。行政协议争议包括履约争议,行政机关处分行政协议合法性的争议,以及行政机关缔约行为和协议内容合法性的争议。前者当事人适格和诉的利益的判断要适用民事诉讼法理,并采诉讼时效制度;后两者采行政诉讼法理,并实行起诉期限制度。行政机关在行政协议争议诉讼中不享有反诉权。
简介:政协章程明确规定,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协多年工作实践证明,主动争取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党委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表现为对政协工作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不断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贯彻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采纳政协正确的意见、建议,努力推进党政机关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帮助政协加强自身的建设,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和政协干部队伍,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政协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和条件;努力形成一个党委正确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各方面积极配合的氛围。但在日常实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