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商事法庭是近年来各国涉外诉讼制度国际化、专业化和自由化发展的产物,对提升本国在国际商业版图中的地位和全球司法服务中的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管辖权不仅是国际商事法庭受理案件的基本条件,也是维系各国司法制度合作与竞争的场域所在。晚近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权突破了传统地域管辖与属人管辖的客观连结限制,出现了以当事人协议管辖和法院裁量管辖为主的"主观"管辖根据。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在承继传统管辖根据的同时,在裁量管辖与执行管辖权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和制度创新。但是,一方面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与人民法院普通涉外民商事法庭的集中管辖存在着亟待厘清的分流关系,另一方面我国强调"实际联系"的保守做法与协议管辖的国际通行实践不大一致,这将减损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化和自由化,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完善其管辖权的司法适用。
简介:本研究基于制度理论采用多层广义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并阐释了《劳动合同法》对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保障效应及机制。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显著降低了职工被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职工所在省份失业率、所在组织成熟度和个体文化程度对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可能性的影响趋于消失,但是个体的户籍身份仍然显著影响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此外,文化程度和户籍身份对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可能性的影响分别受到职工所在省份失业率或所在组织成熟度的跨层调节作用,即在低失业率省份场域,不同文化程度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存在显著差异,反之则差异不显著;在低成熟度组织场域中,不同户籍身份职工被拖欠加班工资的可能性存在显著差异,反之则差异不显著。
简介:刑法规制顺风车网络平台运营行为利于促使平台向分享经济属性回归。认定刑事责任时宜将顺风车网络平台理解为同时具有信息存储、交易中介及社交平台服务的聚合性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负有安全保障、资格审查、接受监管及信息保护等法定义务。部分平台没有全面履行其法定义务,采取不审核资料、不接入数据等形式抵触法律监管,经交管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才形式化改正措施,应认定为经监管部门责令而拒不改正。其在对严重情节发生具有预见可能性,且具有能力和条件实施结果回避义务却怠于实施时,可以认定成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考虑到互联网分享经济属性,确定担责主体时须至少采用两步法限缩范围:其一是担责主体与施暴司机间须具有直接纵向业务关系;其二是担责主体须违反了信赖原则基本要求。
简介:中国古代孝观念在历史中,有一由'敬'变异为'顺'的权威化过程,同时,'孝'思想的这一变异也逐渐渗入儒家知识系统领域,表现为思想史演变投射于学说史中。考稽文献,《论语》'子游问孝'章的诠释历史最能透露这一变化趋势。具体而言,古今学者对《论语》'子游问孝'章'孝'的'养''敬'内涵,产生了'犬马养人''人养犬马''禽兽相养'三种重要意见。其中,'犬马养人'与'禽兽相养'为诠释的主流,'人养犬马'则古人应之寥寥,但却为今人普遍支持。在古今视阈下审视三说,从诠释文本过渡到诠释行为,可以窥见孝观念的此种异变。今人多以'人养犬马'为解,表征他们对传统孝观念的'敬、养'内容的重新审视以及对孝观念重铸的努力。
简介:国际大变局背景下的欧盟,面临着政治、经济、安全、社会与生态环境导致的不确定性困境,欧盟主要大国的决策与执政精英乃至社会大众产生群体性焦虑和不安,可以用超级博弈论方法进行分析。国际大变局和不确定性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全球化背景下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在国际社会的竞争力相对下降,在外部大国博弈与内部成员国之间的博弈共同影响之下形成的对未来的不乐观预期和担忧。国际大变局背景下的全球性大国间的合作与发展竞争表现出动态超级博弈特征。欧盟克服全球性大国博弈导致的不确定性困境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中国崛起过程中需要对国际大变局及欧盟面临的不确定性困境及其诱发的各种焦虑给予充分重视,承担大国责任,成为维护国际社会稳定并推动其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
简介:明清史料中的一些记载声称,打官司所需的诉讼费用居高不下,但同时又有很多文献则显示,不少人到官府频频兴讼,乃至于官员们认为当地存在健讼之风。明清时期的官员们将一些地方的词讼繁多归咎于讼师、衙蠹之挑唆的说法,并非全无道理,但这种套路化的话语模式并不足以解释普遍的真实情形。由于明清时期并不存在法定的诉讼收费制度,百姓们打官司时面临着由种种司法陋规乃至完全非法的勒索盘剥所构成的“高昂”讼费之现实威胁,但他们在整体上作为绝非缺乏经济理性的行动者,也发展出并分享着一些能将这种沉重的经济负担降低至自己勉可承受的水平的应对策略,例如,由多人分摊讼费,又或者将官司只打到一半而非走完全部的司法程序。当时的人们并不都是将到官府告状视为绝对不敢踏足的畏途,结果造成一些地方衙门的讼案数量颇为可观。
简介:外高加索三国是古老“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国家,它们将中国、中亚与欧洲联结起来,且地缘政治意义非常重大,1991年以后一直是大国争夺的对象。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内,中国与外高加索的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和格鲁吉亚三国建立起了紧密合作关系。三国积极支持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将其视为重要机遇,政界、学界乃至媒体都予以热烈回应和积极配合。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中国与相关国家的许多合作项目顺利推进,中国对高加索地区的影响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外高加索国家的合作前景中,中国也将面临外高加索国家自身存在的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消极问题乃至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外高加索三国内部的社会政治问题、外高加索三国之间的复杂关系、相关国家输入性恐怖主义、外高加索地区可能面临的地缘政治变局。大国在某地区的竞争也会波及其他地区,甚至在全球引发共振。2018年以来,外高加索地区乃至周边国家以及遥远的其他地区都发生或酝酿着深刻变局,这些趋势和动态都不同程度地相互交织,互相影响。中国在外高加索地区拥有巨大的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和地缘文化利益,因而必须正视这些安全风险,并审慎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