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利用2000年和2010年两次人口普查数据,研究了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族际差异。研究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各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都有较大幅度提高,但与全国总人口和汉族人口比较,目前6岁及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中,未上过学和小学的比例高,而初中及以上的比例低,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技能劳动力比例都低。从族际差异看,静态地看,除了未上过学(含扫盲班)外,基本上是教育程度越高,差异越大。动态地看,从2000年到2010年,55个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差异中,差异在扩大的是未上过学、小学和研究生,初中、高中、大学专科及大学本科的占比的差异在缩小,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差异也在缩小。文章认为,民族教育政策、城镇化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及经济发展水平等是人口受教育程度族际差异形成的主要因素。文章最后提出了继续加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简介:以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论文数据集为基础,借助知识图谱分析软件CiteSpaceIII进行初步可视化分析和文本内容分析的结果表明,近年来研究文献呈逐年递增的态势,研究主题主要集中于本体内涵和基础理论、历史发展进程、制度建设、社会政治向度、项目设置等方面;但与此同时,该领域的研究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在未来的研究工作中大力弥补、迎头赶上。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治”成为基本治国理念,诉讼文化逐渐向“励讼”转型。国家精英鼓励民众将纠纷交由司法机关解决,不仅努力树立“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至高无上的排他性权威,还将“诉讼”与“权利意识”相联系,参与诉讼是权利意识高的表现。一在”法治”的治理理念和“励讼”的价值取向作用下,社会舆论和诉讼制度也发生转变。在普法运动中,国家精英一方面将法律武器交给民众,另一方面努力使民众懂得并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王海现象和一元钱官司在媒体上被赋予崇高的社会意义,法制栏目也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纠纷来指导民众该如何打官司,破除民众的传统诉讼观念。诉讼制度方面,在“司法为民”“诉讼使民”观念的引导下,中国的诉讼制度不断便民化、便利化,努力使诉讼成为民众可便利接触的权利救济途径。“励讼”的诉讼文化以及“励讼”强度的变迁为人们提供了理解诉讼率变迁的新思路,“励讼”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尚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