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治现代化是清末民初中国社会进程中的主线之一,议会制度的建立则是政治现代化的集中表现。以往有关中国近代议会制度史的研究,学者或是从制度的层面论及议会制在政治现代化过程中的意义(刘伟:《民国初年知识分子对议会政治的反思与建构》,《史学月刊》2005年第1期;孔玲:《略论民国时期的贵州省级民意机关》,《贵州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许友书:《1912~1927年四川省议会述略》,《文史杂志》1997年第1期),或是侧重探究作为民意机构的谘议局与地方官长的关系(沈晓敏:《清末浙江谘议局与行政官厅的关系》,《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2期;徐继平:《清末东三省谘议局与地方公署关系初探》,《历史教学》2000年第8期),很少将其放到地方社会历史中加以论述,因而难以深入揭示国家政权建设对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影响。实际上,对于地方社会各利益集团来说,无论是清末各地成立的谘议局,还是民初各省的省议会,都可视为一种新的、具有合法性的权力资源。本文试图通过对民国初期江西省议会的考察,揭示其与地方政治派系的内在历史联系。
简介:1946年底,蒋介石国民党彻底撕毁政协决议,内战全面升级,战火与硝烟开始重伴中国。形势所迫,作为游离于针锋相对的国共之外,并曾以第三方面形象出现的各民主党派不得不面对国共和谈大门彻底关闭的现实。下一步该怎么办呢?!在国共之间的炮火中,是有所倾向呢?还是寻一条其他的出路?手无寸铁的各民主党派,自然没有枪炮可拿,在国共间的战场上厮杀出另一条路,他们所能用的也无非依旧是他们的口与笔。于是,在口诛笔伐之际,各民主党派经历了两次关于“中间路线”的大讨论。一“中间路线”大讨论的缘起,也就是第一次大讨论的缘起,是由于1946年12月22日上海《文汇报》发表的一篇社论。这篇社论提出,在目前局势下,“第三方面的立场‘没有中立,只有是非”’。以此为开端,作为评判第三方面的各民主党派的立场为中心话题,许多民主党派的领导人纷纷发表言论,各陈己见。12月24日,(文汇报)发表民建会常务理事施复亮的文章(中立、调和与中间派),首先对先前《文汇报》发表的社论进行回复。文章认为国共两党都离开了政协路线,内战才会爆发。在谁也无法消灭对方的前提下,只有“以拥护政协决议为当前的最高任务”,即坚持以政协决议为准绳的‘冲间路线”,才能挽救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