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通过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的工作,为政法机关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扭转了因历史原因导致的政法队伍青黄不接和人才断层的状况,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政法机关的队伍结构和素质,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职法律硕士的人才培养工作还存在较多不足,这制约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应以教育部开展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总结培养经验,探讨改革和创新培养制度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培养机制,使各项制度更符合在职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教育的实际需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