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7月2日上午,“精细化管理与人才培养研讨会”在多功能厅召开。院首长、各部系领导、获奖论文作者代表70余人参加了会议。8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作了主题发言,任职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科研部王乾都教授对研讨会论文作学术点评,院首长作了重要讲话,这次“精细化管理与人才培养”研讨活动,从获奖论文作者分布看,既有部、系、室、队领导,也有机关干部、一线教员和学员。这说明我院从领导机关到基层单位,从管理干部到专家教授,从普通教员到在校学员,一个关注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促进学院建设发展的共识已经形成。张本正副院长指出,此次研讨活动,对于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和发展教学工作评价成果,推动任职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加强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我国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目的在于通过整合分散的反腐败监督权,形成一种与其他国家权力相独立的宪法性权力,其核心在于监察委员会权力的合理配置。考量权力和权利、效率和正义等因素的不同侧重,权力配置具有集权和分权两种模式。监察委员会承载着高效反腐的职责,其权力配置必将侧重于集权模式。基于法治和人权保障,权力不可以过度集中,应当辅之以分权模式,实现监察委员会权力内部和外部的制衡,从而防止滥权,保障权利和正义。基于这样的模式选择,一方面,侦查权应当转为监察委员的调查权,另一方面,批捕权和公诉权仍应保留在检察机关,以实现权力平面化上监察委员会的调查权与检察机关的批捕权、公诉权和审判机关的审判权之间的相互制约。对于审计权,基于其承载的职能复杂,不宜将其划归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处置权属于程序性质,并不涉及实体内容,与其调查权一样,都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的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