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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商业方法专利"是指由计算机辅助实施经营、管理或适用于财经信息处理过程的技术方法所获得的专利。早期美国法院在1908年Hotelsecuritycheckingco.v.lorraineco.案中,曾以商业方法属于数学演绎方法为由,将商业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受此案件影响,美国一直认为商业方法不应授予专利,即"商业方法专利除外原则"。美国法院在Parkervs.Flook案、Gottschalkvs.Benson案及Diamondvs.Diehr案中,虽再次强调自然法则、自然现象与抽象概念不受专利保护,但提出假如抽象的商业方法与运用这种方法发生了某种物理转换或者与有形的装置相联系,则应承认其具有可专利性;其后,美国法院于1998年的StateStreetBank案中,更表明只要该项发明能导出"实用、具体、有形之结果"者,仍不失其可专利性,否认了商业方法在美国专利法中存在例外。虽然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InreBilski案中,提出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之方法发明,需符合"机器或转换测试法",试图限缩商业方法专利的范围,然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Bilakiv.Kappos案中否认其为审查商业方法专利唯一的判断标准。因此,关于美国核发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基准,迄今仍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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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遗传资源是有别于一般自然资源的一种资源形式。它的对象具有复合性,自身及所携带的“遗传功能单位”皆具有可复制性,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在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进行遗传资源“生物剽窃”的现象愈发严重,进行遗传资源国际立法协调的要求日益迫切。在这样的背景下,《生物多样性公约》得以缔结,标志着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进入了全球化和法律化的轨道。我国是遗传资源大国,同时也是遭受“生物剽窃”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通过对《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及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我国对《生物多样性公约》进行了较好的国内立法转化,在较短时间内构建起了相对完善的遗传资源专利法保护体系。欧洲是世界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上生物技术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在欧盟的现状是:理论界讨论深入而激烈,立法谨慎而保守。但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于欧盟遗传资源立法的研究尚有限。本文试图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欧盟及其成员国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发展过程及现状进行梳理,以期借鉴欧盟及其成员国在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尤其是专利法保护方面的有益经验,对我国的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 标签: 遗传资源 专利法 欧盟法
  • 简介:专利权保护的目的在于平衡发明创造人、专利利用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但我国现行专利制度存在重资本轻劳动、忽视二次创造的权益以及在权利救济过程中利益失衡等弊端。马克思及其经典作家从社会实践出发,提出了具有历史性、现实性、具体性等特点的公平观,能够弥补洛克劳动理论、黑格尔人格思想的缺陷。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视角下,通过回归“按劳分配”的原始财产分配规则,拓宽二次创造的权益以及完善“侵权不停止”的救济规则,能够解决专利权保护的困境。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公平观 专利权 利益平衡
  • 简介: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签署以来,强制许可成为限制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的一项措施。因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建立专利制度上立场的不同,1995年TRIPS协议中,强制许可成为主要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促进专利技术推广利用的一种保障措施。国际公约的规定是原则性、概括性的,需要各国在自己的实践中具体化。只有在科学的标准下适用的强制许可才是合理的,才能真正发挥国际公约所追求的目标。

  • 标签: 专利 强制许可 标准
  • 简介:一、信息导航:继续健全“实名制”就业机制。健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教育部门及高校的联系,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及时汇总上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数据信息。截至2013年6月,实名制登记人数为65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审核和盖章达2000份。

  • 标签: 就业机制 大学毕业生 信息导航 服务平台 离校 椒江区
  • 简介:对比美国法院在计算机软件及商业方法可专利性标准上进行不断变化,我国一向采取较为保守的涉及计算机实施的专利保护态度。本文旨在通过中美两国之间审查标准与专利政策的对比,着重抓住中国目前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标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界定利用计算机实施的发明专利技术背景的内容与范围,厘清涉及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软件两者的技术特征区别,同时着重阐述针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2017年4月我国最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给其审查条件以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所带来的影响。深入分析Alice案件,明确Mayo二分法在判断中的适用,以及其出现前后对美国专利市场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最新Enfish案件也表明CAFC不支持滥用该种方式来打压专利有效性。通过对专利检索工具Incopat的技巧性使用,从申请数量、诉讼状态等角度梳理分析中美两国近年来有关软件发明专利的情况,从而发现我国目前专利适格性判断方法的特点及问题。最终从专利政策层面,找到适合中国当下的软件专利政策走向,平衡'技术性'要求与科技发展、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

  • 标签: 计算机程序 软件 装置权利要求 专利 审查标准
  • 简介:引起新闻界和法律界广泛关注,涉及大陆、台湾、香港三地的中华绿豆沙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日前已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长沙市顺兴工贸副食品批发部、西区鸿发副食品批发部等六被告被依法判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万元。至此,一起因诸种原因而被宣传媒介炒得沸沸扬扬,名动港台,并引起诸多法律争议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暂时告了一个段落。

  • 标签: 外观设计专利 侵权案 侵权行为 经济损失 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
  • 简介:在知识产权领域,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分属于不同的保护对象,三者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外观设计的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著作权性质,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区分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实践中常常会出现这三者权利重叠或权利冲突的现象,本文将对这三种权利在法律保护的主要区别做出分析。

  • 标签: 外观设计 专利保护 商标保护 著作权保护
  • 简介: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2001年 中国
  • 简介:“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又称FRAND许可,是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不得拒绝许可,且许可费率不得高于该专利被纳入标准之前、有替代技术与之相竞争时的许可费率;对没有竞争关系的产品,可以适用不同的许可费率。许可费率的计算,既要确保专利权人继续参与标准的制定,又要确保标准实施者能够使用该标准。在司法适用上,应在标准必要专利侵权诉讼中慎用停止侵害责任和诉前行为保全等;在未来的立法或司法解释中,应解决FRAND许可与强制许可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间的关系及程序衔接问题,明确违反FRAND许可承诺应承担的责任。

  • 标签: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许可 费率
  • 简介:在美国,对于利用技术标准获取专利垄断地位的专利信息不披露问题,通常由联邦贸易委员会依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进行反垄断调查和起诉。不披露技术标准中的专利信息以控制标准设定过程的行为,可能构成《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第2条所指的企图垄断。市场力量、限制竞争行为以及主观意图是证明违反反托拉斯法的三个必须要素。因此,美国与技术标准相关的专利保护机制也要受到其反托拉斯法的制约与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审查。

  • 标签: 技术标准 专利信息不披露 限制竞争 反垄断措施
  • 简介:标准化战略下的专利联营已成为全球专利技术贸易的主流模式,正引起各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广泛注意。作为规制政策的最新表现,日本颁布的《关于标准化与专利联营的指南》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反垄断分析框架。在对此学习与借鉴的基础上,我国应该一方面大力建设自主技术标准与专利联营,另一方面尽早建立针对性的反垄断规制政策。

  • 标签: 标准化 专利联营 反垄断规制
  • 简介:本文从ITU的专利政策入手,通过对ITU近几年多次修订的专利政策的对比,分析了ITU信息披露问题、许可条件、专利信息数据库以及对复杂知识产权案例的处理制度的发展,并说明其在整个标准制定准制定中的地位。本文还介绍了ITU批准的标准H.264,并将ITU下披露的H.264相关信息与MPEGLA下披露的信息加以对比,反映ITU的专利政策对产业的影响。

  • 标签: 国际电信联盟 专利政策 H.264 专利披露原则 产业
  • 简介:【裁判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言,需要设立合理的创造性判断标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标准不同.因此技术比对时所考虑的现有技术领域也应当有所不同。考虑到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标准要求较低.因此在评价其创造性时所考虑的现有技术领域范围应当较窄,一般应当着重比对实用新型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但是在现有技术已经给出明确的技术启示.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到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寻找有关技术手段的情形下.也可以考虑相近或者相关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

  • 标签: 专利复审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实用新型专利 纠纷案 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