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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是专利侵权纠纷司法裁判和行政处理程序中的一项特有制度,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概念定性、适用对象、申请主体、评价范围和法律作用都经历了一个不断厘清和修正的过程。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仅作出原则性规定,实务中仍存在不少认识误区,在操作上也缺乏统一标准。本文以司法裁判中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具体适用为切入点,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条文规定和立法原意,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概念、演变过程和修正原因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特别是对适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和争议焦点进行了系统性分析论证,并对完善和改进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提出了合理性、可行性建议。

  • 标签: 报告制度 评价范围 专利权 行政处理程序 专利侵权纠纷 评价报告
  • 简介:专利制度与环境问题并不直接关联,理论界也很少关注二者之间的关系。经过对发明专利数量与环境关系的SPSS分析发现,二者之间呈现紧张关系,即在现行专利制度下,发明专利数量的增加,会加剧环境问题的恶化。对于这种紧张关系,可以通过对专利制度进行“绿色化”改造,增加绿色专利数量及其推广应用的途径获得解决。

  • 标签: 发明专利 SPSS分析 绿色化
  • 简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更新换代,人工智能正在逐步具备“发明创造”的“能力”。由人工智能做出的“发明创造”,或者本身是突破性的技术创新,或者能为未来的技术创新奠定基础,应当通过法律制度给予回应。当人工智能代替自然人成为“发明创造”的主体,对该“发明创造”予以回应的最好的制度安排仍然是专利制度。如果人工智能的“发明创造”要落入专利法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该“发明创造”应当具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人工智能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应当从所有权主义和约定主义两个角度入手来考虑。

  • 标签: 人工智能 专利权 归属 约定主义 所有权主义
  • 简介:专利权保护的目的在于平衡发明创造人、专利利用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但我国现行专利制度存在重资本轻劳动、忽视二次创造的权益以及在权利救济过程中利益失衡等弊端。马克思及其经典作家从社会实践出发,提出了具有历史性、现实性、具体性等特点的公平观,能够弥补洛克劳动理论、黑格尔人格思想的缺陷。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视角下,通过回归“按劳分配”的原始财产分配规则,拓宽二次创造的权益以及完善“侵权不停止”的救济规则,能够解决专利权保护的困境。

  • 标签: 马克思主义 公平观 专利权 利益平衡
  • 简介:在知识产权领域,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权、著作权分属于不同的保护对象,三者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例如外观设计的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著作权性质,立体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在区分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实践中常常会出现这三者权利重叠或权利冲突的现象,本文将对这三种权利在法律保护的主要区别做出分析。

  • 标签: 外观设计 专利保护 商标保护 著作权保护
  • 简介: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在用法教义学评价上述条文之前,先简要说明一下法教义学,北大法学院凌斌认为,法教义学是对由本国立法条文和司法案例中的法规范构成的实定法秩序做出体系化解释的法学方法。[1]此外,王泽鉴先生也认为:法教义学是一门将现行实在法秩序作为坚定信奉而不加怀疑的前提,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展体系化与解释工作的规范科学。[2]那么可以说,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是立足于本国现行法律,然后对其做体系化解释。即法教义学首先要做的是信奉现行法,正如诺依曼所说:法教义学要以对一国现行实在法秩序保持确定的信奉为基本前提,这也是所谓的“教义”的核心要义所在。那么,对于国内各位学者对待上述条文的分歧:李阳认为目前的规定有不合理之处,专利权无效,专利合同也应该无效,专利转让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按照不当得利返还;以及刘铁光在《专利无效后法律项目》中对现行法律的规定的认同。就本文而言,应当秉持刘铁光的观点。因为如果就法教义学的角度评价,我们就要以信奉该法条所规范形成的法秩序为前提,来对其做体系性的解释。这是从法教义学的角度评《专利法》第47条第二款的基本立场。

  • 标签: 《专利法》 法教义学 第二款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转让合同
  • 简介: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此外,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撰写出的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还取决于是否能够为客户争取到一个合理的、适当大的保护范围。另外,在面临日后的专利侵权问题时,为了提高专利权利的稳定性以及避免专利的权利要求被不必要地缩小,则需构架好从属权利要求,确保从属权利要求之间的引用关系的正确性,以及确保每条从属权利要求都要包括能够实现其有益效果的技术特征。

  • 标签: 必要技术特征 以说明书为依据 清楚 简要 新颖性 创造性
  • 简介:重复侵权包括以下构成要件:一是本诉中被侵害的权利与前诉中被侵害的权利为同一权利;二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人与前诉中的侵权行为人为同一主体;三是本诉中的侵权产品与前诉中的侵权产品为(侵权构成上的)相同产品;四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前诉判决生效之后且有合理的时间间隔。权利人就重复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不属于重复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 标签: 外观设计专利权 侵害 深圳市 生活用品 纠纷案 侵权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