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三十年来,最高法院发布了逾七千件民事判决,这是一笔巨大的司法资源,昭示学界亟待走出以往的个案分析局限,从宏观、整体、全局的角度,一体把握和深入解读其中蕴含和彰显的民事审判思维,理清其来龙去脉,盘点其进退得失,揭示其审判规律,评判其未来走向。本文在总揽上述全部民事判决的基础上,得出的初步研究结论是,最高法院的民事审判思维既相对成型,又正在转型。前者体现为从经验决断转向规范分析,后者体现为从类型思维转向结构思维。审判思维的双重转换,体现出司法品质的与时俱进。同时,受制于最高法院自身复杂多元的功能定位,相对成型和正在转型的民事审判思维,仍具有相当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其未来整体走向尚待进一步观察。
简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现代治理本质上是一种法治化治理。实践证明,在法治的规范下,治理将更具有规范性、权威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让法治治理成为常态,既是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需要。经验告诉人们,现代治理虽然有宗教、伦理、习惯和政策等多种方式,但是从根本上讲,法治乃是根本之途,它能为调控社会秩序提供基本规范。尤其是它通过克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增加人们对治理活动的预期判断,减少盲从、规避风险,能增强治理的可预期性;依据反映多数人的意见并经过严格程序而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法律,能督促和强化社会成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遵守规则,能增强治理的权威性。
简介: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看门人角色应该对其网络用户所发布的信息尽到善良管理人的合理注意义务:如果网络用户发布的信息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且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应与该网络用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不同的服务类型使得合理注意义务的标准都不尽相同,合理注意义务的标准应该从司法实践中加以总结和确认,并且与网络自治和道德规范形成有机的结合,从而实现法律与道德规范建设的良性互动;《侵权责任法》中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采纳通知—删除责任模式是不合适的,因为这样的规定与一般侵权法中的合理注意义务侵权模式不符合,并且也误解了版权法中的通知—删除责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