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因平等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在基因上被平等对待的人格权利。它的社会根源在于基因歧视,即仅仅基于所谓“缺陷基因”而对携带者作出的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基因歧视是对基因平等权的侵害,但基因信息的特殊性使得禁止传统歧视的法律策略不能直接适用。根据“第二次选择”中的基因正义原则,建构基因平等权法律规范是我国应对基因歧视的基本私法政策。基因平等权的边界是基因上差别对待的合理性,要在各种冲突着的利益之间寻求一般禁止与例外的平衡。与欧美相比,我国对基因医学技术的应对机制非常欠缺。虽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明确、直接的条款能对基因平等权损害提供救济,但基于私法特别是人格权的涵摄力,通过法解释,侵权责任法能够将基因歧视侵权损害纳入救济范围。
简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资源整合能力的不断提高,UGC模式下的有声读物产业的逐渐兴起,但也引发了众多侵犯版权的问题,且呈现出“大众化”“碎片化”的特点。用户普遍法律意识薄弱,APP平台面对巨大的市场和利润,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是该领域版权侵犯泛滥的重要原因,加之传统的认定方法和归责原则,无法兼顾UGC有声读物侵权的特点,未能很好的适应新的情况,实践中对于保护被UGC有声读物侵犯版权存在执法难度大、被侵权人维权困难等困境,对版权保护产生了较大的挑战。对此,应从建立UGC平台有声读物创作者认证制度,完善事前监督机制;调整归责原则,降低被侵权人维权难度;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等路径寻求应对解决的办法。
简介:目前碳金融发展存在三大风险阻力:《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不明确及发达国家单边主义的政策风险,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巨大的减排压力及CDM项目不可预期的变动;创新碳金融项目本身运行过程中存在项目风险;市场不成熟而出现市场交易平台、交易对象、交易对价等市场要素风险突出。面对碳金融发展道路上的“三大坑”,应有的解决思路是回归到法律层面寻找出路,建立碳金融风险的法律监控防线。首先,面对政策风险,可以政策扶持直接应对变化,并重塑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制度;其次,面对项目风险,可以从认证层面、融资层面、检测层面建立多元化项目保证机制;最后,应对市场风险,要从政府与行业共同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及碳金融信用评级法来构建市场风险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