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就是防卫的限度,只有将防卫行为控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使其真正成为公民自我保护的一项刑法制度。确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要从不法侵害的强度、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和不法侵害的法益的衡量方面来认定。在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但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否则将成立防卫过当。不法侵害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不能使用强度要件来进行判断的时候,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就成为了衡量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标准。另外,制止不法侵害的手段要与其所保护的法益相适应,不可为保护轻微的法益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简介:摘要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就是防卫的限度,只有将防卫行为控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使其真正成为公民自我保护的一项刑法制度。确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要从不法侵害的强度、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和不法侵害的法益的衡量方面来认定。在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但必须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否则将成立防卫过当。不法侵害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不能使用强度要件来进行判断的时候,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就成为了衡量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标准。另外,制止不法侵害的手段要与其所保护的法益相适应,不可为保护轻微的法益而造成严重的后果。
简介:2015年3月4日出台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对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给予了突破性的规定,即抛弃了长期占据主流地位的'基本相适应说'而提倡'必需说',并且在防卫过当的认定步骤上先判断结果归责,再单独评价行为限度,不仅在本体论的构建上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在方法论的革新上也取得进步。由此,可以建构出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限度论的一般原则和判定方法。但具体到家庭暴力的不同情境中,保证人地位等法规范要素会对防卫限度论的一般原则作出调整,使得'必需说'的内涵发生相应的变化,于是在一般原则之下还需有针对具体情形的特别规则。追根溯源,防卫限度论背后的立场即正当防卫教义学的前提值得反思:法益衡量原理在教义学上值得批判,而法的确证原则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从正当防卫作为权利的本质属性出发,应定位为权利保护原则和法秩序统一原则。